依據我國《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6條規定,“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件的;屬于違法建筑的房屋不得出租”。 違章房屋的建造人不能取得所有權,因此也不能享有合法的使用權。違章房屋出租,作為承租一方防范的唯一辦法就是租賃前認真查看出 租人的房產證照,沒有產權證或與產權證登記不符的房屋不能租賃。當然,個別承租人出于其他目的明知是違章房屋仍要租賃的 ,應在簽訂租賃合同中約定無效合同處理條款,或要求出租方提供擔保,但這種風險未必能規避。
3、被確定為拆遷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賃合同無效。
《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12條規定:“拆遷范圍確定后,拆遷范圍內的單位和個人,不得進行下列活動:(三)租賃房屋”。因《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屬于行政法規,該條為強制性規定 ,因此按《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4條的規定,簽訂的租賃合同為無效合同。
律師意見:承租人在簽訂租賃合同時,應對該區域動遷情況進行調查,避免因簽訂無效租賃合同而受到經濟損害。
1、未經竣工驗收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賃合同無效。2、違章建筑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賃合同無效。3、被確定為拆遷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賃合同無效。希望能幫到你
1、未經竣工驗收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賃合同無效。2、違章建筑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賃合同無效。3、被確定為拆遷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賃合同無效。
房屋租賃合同無效的情形
目前我國認定合同無效的法律依據主要是《民法通則》第五十八條和《合同法》第五十二條。前者規定:“下列民事行為無效:(一)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依法不能獨立實施的;(三)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所為的;(四)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五)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六)經濟合同違反國家指令性計劃的;(七)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無效的民事行為,從行為開始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四)損害會公共利益;(五)違反法律、行法規的強制性規定?!?/h3>
什么情況下房屋租賃合同無效?鄒房屋租賃合同是以房屋為租賃物,由享有所有權或經營權的出租人將房屋交付承阻人使用、收益,承阻人交付租金,并于合同終止時將租用的房屋返還給出租人的協議。作為當事人雙方就房屋租賃行為所簽訂的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直接影響當事人的利益。在現實中,合同雙方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關注更多的是租金、支付時間等事項,卻忽略了一些不常見的問題。而正是由于對這些問題約定不明,往往導致租賃糾紛產生。按照《民法通則》第61條和《合同法》第58條規定,房屋租賃合同確認無效后,其處理上主要是承租方騰退房屋,租賃房屋恢復到簽訂合同之前的狀態,承租方負責將租賃期間添附物拆除或與出租方協商抵頂。承租方實際使用房屋的,出租方不返還租金,作為租賃期間出租人不能使用房屋的損失。造成合同無效的過錯方還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因此,簽訂租賃合同前,雙方應盡職調查,避免簽訂無效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