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縣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應對擬出讓地塊的正常土地市場價格進行評估
2.國有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公告發布,并對申請人進行資格審查
3.市、縣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應當按照出讓公告規定的時間、地點組織招標拍賣掛牌活動,經過現場競價確定競得人后,拍賣人或掛牌人與競得人當場簽訂《成交確認書》,并向競得人核發建設項目用地預審批準文件
4.市、縣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向受讓人核發《建設用地批準書》,并按照《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建設用地批準書》確定的時間和條件將出讓土地交付給受讓人。受讓人按照《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付清全部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依法申請辦理土地登記,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
關于時間一般每個環節都是兩周左右時間內辦完,規定散布在各個部門規章中,但是中國行政機關的效率和規定的有差距,只要不是訴訟程序一般不會嚴格按照規定做的,做好被拖時間的思想準備吧。
公布出讓計劃,確定供地方式、編制、確定出讓方案、地價評估,確定出讓底價、編制出讓文件、發布出讓公告、申請和資格審查、招標拍賣掛牌活動實施、簽訂出讓合同,公布出讓結果、核發《建設用地批準書》,交付土地、辦理土地登記、資料歸檔,希望對你有幫助
公布出讓計劃,確定供地方式折疊編輯本段
市、縣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將經批準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計劃向社會公布,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根據供地進度安排,分階段將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計劃細化落實到地段、地塊,并將相關信息及時向社會公布,并公布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計劃、細化的地段、地塊信息,明確用地者申請用地的途徑和方式,公開接受用地申請。單位和個人對列入招標拍賣掛牌出讓計劃內的具體地塊有使用意向的,可以提出用地預申請。
編制、確定出讓方案折疊編輯本段
市、縣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應當會同城市規劃管理等有關部門,依據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計劃、城市規劃等,編制國有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方案,進一步細化擬出讓工業用地的地類和產業類型,科學合理地確定擬出讓工業用地的地塊面積、具體用途、土地使用條件、產業類型、生產技術要求等內容。出讓方案中確定的產業類型、用地標準和用地規模等,應當符合《建設項目用地預審管理辦法》和《工業項目建設用地控制指標(試行)》的有關要求。
地價評估,確定出讓底價折疊編輯本段
市、縣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應對擬出讓地塊的正常土地市場價格進行評估。有底價出讓的,市、縣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或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協調決策機構應當根據土地估價結果、產業政策和土地市場情況等,集體決策,綜合確定出讓底價和投標、競買保證金。招標出讓的,應當同時確定標底;拍賣和掛牌出讓的,應當同時確定起叫價、起始價等。標底、底價確定后,在出讓活動結束之前應當保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泄露。
出讓底價不得低于全國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
土地等別
一等
二等
三等
四等
五等
六等
七等
八等
最低價標準
840
720
600
480
384
336
288
252
土地等別
九等
十等
十一等
十二等
十三等
十四等
十五等
最低價標準
204
168
144
120
96
84
60
編制出讓文件折疊編輯本段
市、縣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經批準的招標拍賣掛牌出讓方案,組織編制國有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文件。出讓文件除了應包括出讓公告、出讓須知、宗地界址圖、規劃指標要求、成交確認書、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等外,還須明確擬出讓地塊的投資強度要求、產業類型、具體地類等內容。
發布出讓公告折疊編輯本段
國有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公告應當由市、縣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發布。出讓公告應當至少在招標拍賣掛牌活動開始前20日,通過中國土地市場網和土地有形市場發布,也可同時通過報刊、電視臺等媒體公開發布。
申請和資格審查折疊編輯本段
申請人應在公告規定期限內繳納出讓公告規定的投標、競買保證金,并根據申請人類型,持相應文件向出讓人提出競買、競投申請。
出讓人應當對出讓公告規定的時間內收到的申請進行審查。經審查,符合規定條件的,應當確認申請人的投標或競買資格,并通知其參加招標拍賣掛牌活動。采用招標或拍賣方式的,取得投標或競買資格者不得少于3個。
招標拍賣掛牌活動實施折疊編輯本段
市、縣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應當按照出讓公告規定的時間、地點組織招標拍賣掛牌活動。招標出讓的,確定中標人后,招標人應當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并同時將中標結果通知其他投標人。同時向中標人核發建設項目用地預審批準文件。拍賣掛牌出讓的,經過現場競價確定競得人后,拍賣人或掛牌人與競得人當場簽訂《成交確認書》,并向競得人核發建設項目用地預審批準文件。
簽訂出讓合同,公布出讓結果折疊編輯本段
招標拍賣掛牌出讓活動結束后,中標人、競得人應按照《中標通知書》或《成交確認書》的約定,與出讓人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招標拍賣掛牌活
工業用地出讓的流程如下幾點:
1.公布出讓計劃,確定供地方式折疊編輯本段市、縣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將經批準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計劃向社會公布,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根據供地進度安排。
2.編制、確定出讓方案折疊編輯本段市、縣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應當會同城市規劃管理等有關部門,依據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計劃、城市規劃等,編制國有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方案。
3.地價評估,確定出讓底價折疊編輯本段市、縣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應對擬出讓地塊的正常土地市場價格進行評估。
4.招標拍賣掛牌活動實施折疊編輯本段市、縣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應當按照出讓公告規定的時間、地點組織招標拍賣掛牌活動。招標出讓的,確定中標人后,招標人應當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并同時將中標結果通知其他投標人。
5.簽訂出讓合同,公布出讓結果折疊編輯本段招標拍賣掛牌出讓活動結束后,中標人、競得人應按照《中標通知書》或《成交確認書》的約定,與出讓人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