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這個問題在最新的婚姻法解釋上已經明確。第五條 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后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婚前買房屬于個人財產,個人財產在婚后出賣,所得價款屬于個人財產。追加資金購買新房,如果是個
按第二套算的 因為你們結婚后,男方婚前買的房子歸男方 但是,這套房子婚后共同還貸部分,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所以,再買房按第二套算的,希望可以幫到你,祝你生活愉快,望采納
夫妻間加名,拿結婚證、房產證,婚前房加名,繳1.5%的稅。婚后房加名不繳
婚前個人買的房,婚后想做房屋抵押貸款,夫妻雙方必須到場簽字。 房產雖為個人單獨所有,但是債務為夫妻雙方共同承擔。
從道義上來說應當屬于,女人嫁給你你就要給她全部,從法律上講婚前財產屬于單方面財產,不屬于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