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于房產買賣雙方來說,二手房買賣所需要交的稅種和數額是不一樣的。下面分情況列出:
(一)買方需要繳納契稅、印花稅、工本費。
1、契稅:根據規定,個人購買普通住房,且該住房為家庭唯一住房的,所購普通商品住宅戶型面積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稅按照1%執行; 戶型面積在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的,稅率減半征收,即實際稅率為2%;所購住宅戶型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稅稅率按照4%征收。購買非普通住房、二套及以上住房,以及商業投資性房產(商鋪、辦公寫字樓、商務公寓等),均按照4%的稅率征稅。
2、印花稅:按“產權轉移書據”稅目稅率為萬分之五,計稅依據為書據中所載的金額;“權利、許可證照”稅目適用每件5元的定額稅率。
3、購房者還需要繳納工本費。
(二)賣方取得的收入需要繳納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個人所得稅和印花稅。具體規定如下:
注意:銷售住房不足2年的,銷售時全額征收營業稅,對個人銷售普通住宅超過5年(含5年)轉手交易的,免征營業稅;
1、營業稅:按照《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部門關于調整住房供應結構穩定住房價格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6〕37號)的文件規定:自2006年6月1日起,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全額征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超過2年(含2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給予免征營業稅:
個人將購買超過2年(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按其售房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后的余額征收營業稅。營業稅及附加的綜合征收率為5.55%,購房起始時間,以房屋產權證、契稅完稅證明為準。
2、個人所得稅:個人出售住房取得的所得,由住房座落地主管稅務機關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20%。
(1)能夠提供完整、準確的住房原值憑證,能夠正確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的,按轉讓住房收入額扣除買房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稅率20%繳納;
(2)不能提供住房原值憑證,按轉讓住房收入額的1%繳納;
(3)對個人轉讓自用達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其中自用生活用房的起始時間,以房屋產權證、契稅完稅證明或《國有住房出售收入專用票據》上注明的時間,按孰先原則確定。
(4)個人出售住房一年內按市場價重新購房者,按照購房金額多少,相應退還其全部或部分出售原住房繳納的納稅保證金。
3、印花稅:個人轉讓住房買賣雙方均要繳納印花稅,適應“產權轉移書據”和“權利、許可證照”稅目。“產權轉移書據”稅目稅率為萬分之五,計稅依據為書據中所載的金額;“權利、許可證照”稅目適用每件5元的定額稅率。
二、依據《出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第七條:
房地產轉讓,應當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一)房地產轉讓當事人簽訂書面轉讓合同;
(二)房地產轉讓當事人在房地產轉讓合同簽訂后90日內持房地產權屬證書、當事人的合法證明、轉讓合同等有關文件向房地產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并申報成交價格;
(三)房地產管理部門對提供的有關文件進行審查,并在7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申請的書面答復,7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為同意受理;
(四)房地產管理部門核實申報的成交價格,并根據需要對轉讓的房地產進行現場查勘和評估;
(五)房地產轉讓當事人按照規定繳納有關稅費;
(六)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權屬登記手續,核發房地產權屬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