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薪酬、福利
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這就是說,個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與任職、受雇有關,不管其單位的資金開支渠道或以現金、實物、有價證券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課稅對象。
現行方法
(總工資)-(三險一金)-(免征額)}*稅率-速扣數=個人所得稅
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扣除標準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執行)(工資、薪金所得適用)
個稅計算7級標準
全月應納稅所額 稅率 速算扣除數(元)
全月應納稅額不超過1500元 3% 0
全月應納稅額超過1500元至4500元 10% 105
全月應納稅額超過4500元至9000元 20% 555
全月應納稅額超過9000元至35000元 25% 1005
全月應納稅額超過35000元至55000元 30% 2755
全月應納稅額超過55000元至80000元 35% 5505
全月應納稅額超過80000元 45% 13505
二、獎金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9號)
納稅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作為一個月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納稅,并按以下計稅辦法,由扣繳義務人發放時代扣代繳:
(一)先將雇員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數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br />
如果在發放年終一次性獎金的當月,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于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應將全年一次性獎金減除“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后的余額,按上述辦法確定全年一次性獎金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二)將雇員個人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按本條第(一)項確定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計算征稅,計算公式如下:
1.如果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的,適用公式為:
應納稅額=雇員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2.如果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于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的,適用公式為:
應納稅額=(雇員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個人所得稅稅率表一(工資、薪金所得適用)
級數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 稅率(%) 速算扣除數
1 不超過1500元的 3 0
2 超過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10 105
3 超過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20 555
4 超過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 1005
5 超過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30 2755
6 超過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5505
7 超過80000元的部分 45 13505
個人當月的收入,減去個人承擔的社保費和公積金,再減去3500,超過部分按標準的 稅率(%)相乘,減去速算扣除數。
個人所得稅稅率表一(工資、薪金所得適用) 級數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 稅率(%) 速算扣除數 1 不超過1500元的 3 0 2 超過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10 105 3 超過4500元至9...
您好,新的個稅稅率表 (從2011年9月1日起實行)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 稅率 速算扣除數(元) 1、全月應納稅額不超過1500元 稅率為3% 0 2、超過1500元至4500元 稅率為10% 105 3、超過4500元至9000元 稅率為20% 555 4、超過9000元至35000元 稅率為25% 1005 5、超過35000元至55000元 稅率為30% 2755 6、超過55000元至80000元 稅率為35% 5555 7、全月應納稅額超過80000元 稅率為45% 13505 工資個稅計算公式,應交個稅=(當月薪資收入--3500)*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