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糾正一下你的說法,房屋產權不存在五十年或七十年的期限。所謂五十年與七十年是房屋所占的土地使用權存在著五十年或七十年的期限。土地使用權到期后,作為住房不存在土地使用權到期后房屋喪失產權的問題,到期后的住房土地使用權可
房屋產權是永久性的、只有土地使用權是有期限的、目前全國還沒有哪個樓盤到了70年的、也沒有哪個樓盤要續約的、目前到期后交納出讓可以了
在我國法律規定中,“土地使用權”’與“房屋產權”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最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滿后,土地收歸國有,地上建筑物仍然屬于業主所有,就是70年產權。如果再次申請土地使用權,則應該
房屋七十年產權到期怎么辦: 在我國法律規定中,“土地使用權”’與“房屋產權”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最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滿后,土地收歸國有,地上建筑物仍然屬于業主所有,就是70年產權。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商業、旅游、娛樂用地四十年,居住用地七十年。如果是均為住宅用地,40年產權與70年產權,本質上是一樣的。商業、旅游、娛樂用地最高只能為四十年。商業、旅游、娛樂用地四十年到期后,該土地上的房屋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