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委托代理合同,你有任意的解除權。合同應該是跟律師事務所簽訂的,你應該去找該所的主任,向他反映情況,要求更換律師或者解除合同。按照規定,如果不是因為律師的原因造成的,律師費是不退的,所以你要有該律師違反職業道德的證據。不過,看你決心很大,律師費已不打算要回了,那就更沒有什么顧忌,直接告訴他們解除合同就是了。
當然,如果這個律師確實存在違反職業道德、違反法律的事實,你還可以向當地司法部門、律師協會投訴,要求對其進行查處。
(1)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單方解除委托合同,根據合同法規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都可以隨時解除委托合同。 (2)委托事務完成。 (3)委托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解除合同。 (4)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者破產的,委托合同終止
1、一方當事人在委托合同中預先約定的拋棄任意解除權條款的效力問題
2、委托合同任意解除權的行使方式、行使期限
3、委托人或受托人一方為數人的情況下,數人中的部分人解除合同對其他人的效力問題。
4、任意解除權行使的特殊法律后果
您好,據我所知委托合同解除應該注意下面幾點:1、一方當事人在委托合同中預先約定的拋棄任意解除權條款的效力問題2、委托合同任意解除權的行使方式、行使期限3、委托人或受托人一方為數人的情況下,數人中的部分人解除合同對其他人的效力問題。4、任意解除權行使的特殊法律后果
希望回答能讓您滿意
在委托合同中,當事人雙方即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均享有任意解除權,均可以隨時解除委托合同。這主要是因為委托合同是以當事人之間的關系為基礎的,而信任關系屬于主觀信念的范疇,具有主觀任意性,沒有確定的規格和限制。如果當事人在信任問題上產生疑問或者動搖,即使強維持雙方之間的委托關系,也勢必會影響委托合同訂立目的的實現。因此,《合同法》規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隨時解除委托合同。
委托合同是以雙方信任為存在的條件,如果一方不守信用,失信于另一方,繼續履行合同已無必要,法律賦予了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即只要一方想終止合同,就可以隨時解除合同,而且不須有任何的理由。1.委托人可以隨時撤銷委托。如果互相沒有信任或者已不再需要辦理委托的事項,委托人即可單方解除委托合同,無須征得受托人的同意即可發生效力。但是受托人可以要求委托人賠償相應的損失。2.受托人可以隨時辭去委托。委托合同的成立,既需要委托人對受托人的了解和信任,也需要受托人對委托人的信任。如果受托人不愿意辦理受委托的事務,受托人無須表明任何理由,即可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四百零五條中規定:“因不可歸責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務不能完成的,委托人應當向受托人支付相應的報酬。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依照《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條中“因解除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除不可歸責于該當事人的事由以外,應當賠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