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價格是其價值的貨幣表現形式,即在土地開發、房屋建造和經營過程中,凝結在房地產商品中的活勞動與物化勞動價值量的貨幣表現。房地產價格的基本構成要素如下:
1.土地價格或使用費
土地所有權轉讓或使用權出讓的價格在房地產中占很大的比重。由于房地產具有不可移動性,這一特性導致了房地產價格因土地資源相對稀缺程度的不同而存在很大差異。即使是建筑質量在同一檔次的房地產,其價格也會因為房地產所處區位的不同而存在明顯差異。
2.前期開發工程費
前期開發工程費主要包括征用土地的拆遷安置費、勘察設計費、項目論證費,在中國還有“三通一平”基礎設施建設費等。“三通一平”指臨時施工道路、施工用電、施工用水的配置和平整施工場地。
3.建筑安裝工程費
建筑安裝工程費是指房地產建筑的造價,是房地產價格的主要組成部分。它由主體工程費、附屬工程費、配套工程費和室外工程費構成。
4.開發管理費
開發管理費由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職工工資支出、廣告費和辦公費構成。
5.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利潤和稅金
由市場定價的商品房,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利潤率是不固定的,它取決于企業的經營管理水平。而我國對于由政府定價的安居房、解困房等,利潤率則限定在5%以內。稅金包含房地產交易的契稅和房地產開發企業的所得稅等。
(1)價格的基礎及表示方式不同。房地產具有不可移動性,可轉移的并非是房地產本身,而是該房地產的權利和收益。因此,房地產價格是房地產權利和收益的購買價格。其表示方式也是多種多樣的,除了價格表示外,還可以用租金表示。
(2)形成的時間不同。一般商品價格可以標準化,有比較完整的市場,價格形成時間短且比較容易。房地產個別差異大,缺乏完整統一的市場,價格是在過去甚至將來的長期影響下形成的,價格形成時間長且相對比較困難,評估時必須根據房地產自身的特點和市場狀況,進行具體分析。 (3)房地產價格實質上是房地產權益的價格。房地產由于其不可移動性,在交易中可以轉移的不是其實物,而是其所有權、使用權或其他權益。故房地產估價與對房地產權益的調查、了解和分析有密切的關系。
(4)房地產價格主要由需求決定,并具有明顯的地區性和個別性。房地產的供給有限,且由于它的位置固定,在一定區域內又具有壟斷性,所以難以形成統一的全國市場價格。另外,在同一地區城市內,房地產位置的差別決定了房地產價格難以標準化,個別性明顯。
房地產交易各類價格
1、契稅:成交價或評估價(高者)×1.5% (商用用房,二次購房或大于144平米的稅率為3%)
2、交易服務費:建筑面積(平方米)×3元
3、交易印花稅:成交價或評估價(高者)×0. 05%
4、產權轉移登記費:50元(每增加1人加10元,買家為單位的80元)
賣方
1、交易服務費:建筑面積(平方米)×3元
2、交易印花稅:成交價或評估價(高者)×0. 05%
3、土地出讓金:成交價或評估價(高者)×1%
4、解困房:成交價或評估價(高者)×1%
5、商品房:土地出讓金按基準地價× 3% × 未交土地出讓金的建筑面積
6、分攤費用:成交價/總面積×分攤面積×10%(10樓以下)成交價/總面積×分攤面積×20%(10樓以上)
7、個人所得稅:成交價或評估價(高者)×1%(房改房自用滿五年,且是唯一生活用房的免征)
8、營業稅及附加稅:成交價或評估價(高者)×5.5% (房產證或購買時契稅完稅證未滿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