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仲裁流程:
(1)向未來的客戶提供全部技術規格和其它有關資料,以便客戶了解產品全貌,如果需要,產品樣品也應做可靠性評估。
(2)如果產品滿足客戶需要,在認可交貨時間表以前,應就建議的時間表和生產部門商量。
(3)在某些情況下,客戶可能要求對產品作些修改,以適合其公司特殊需要,這些修改的全部細節應由客戶提供成文的東西,并就其可行性和管理、工程部門商量。
(4)確保訂單或合同包含有關產品型式的全部詳情,包括它的顏色或各種各樣的輔助項目如工具、附件及應用的配件。
(5)要保證訂單或合同清楚地標明雙方同意的包裝、運輸、安裝(哪里適用)及其它有關項目如保險和支付方法等方面內容。
(6)應規定不管是客戶還是其利益的代理人要在運出產品以前和在收到產品時對產品進行檢驗。全部檢查或試驗細節,例如要試驗的參數、試驗方法、抽樣大小,用于驗收的標準等,應由供應商的質量專家和客戶研究之后明確下來。
(7)大多數耐用消費品和工業產品有一份擔保單保護客戶,擔保單的用語和條件應寫清楚,以免出現不同的解釋而引起爭執。
(8)最后,不管做了多大的努力,產品質量問題仍可能會發生,供應者應保證合同要有解決質量問題的程序和問題出現時解決爭執的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