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前公積金貸款不能跨省操作。借款人如確有公積金貸款需要,可以公積金聯名卡內的繳存余額提取出來,然后用于外地買房的貸款首付或者月還款額。借款人如回到原籍,可以將公積金貸款轉回去。若購買政策性住房,借款人足月上繳公積金即能使用其貸款,方便借款人申請。 二:住房公積金不能直接用作購房首付款。如果借款人通過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需要先消費后提取。也就是先用自己的錢支付首付款,然后再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住房公積金管理處提取其公積金內的存儲余額。希望我的回答對您有所幫助!
2016年異地公積金貸款買房需要以下條件。(一)申請人和參與計算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的共同申請人在申請當月之前在本市連續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6個月及以上,申請時公積金賬戶屬于正常繳存狀態(賬戶封存、凍結及銷戶的為非正常繳存狀態)。所有貸款申請人須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狀況良好;(二)申請人、共同申請人在本市未發生公積金貸款或者已經還清公積金貸款;申請人的父母一方作為共同申請人的,另一方也應當在本市未發生公積金貸款或者已經還清公積金貸款;(三)申請人已按規定支付購房首付款;(四)申請人同意提供符合本規定要求的擔保;(五)貸款申請符合國家、省和本市房地產市場管理政策要求;(六)符合公積金管委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所需材料為:(一)二代身份證或軍官證原件和6份復印件。(二)戶口薄(首頁和申請人本頁)原件和6份復印件。(三)婚姻證明(結婚證、離婚證,單身現場申明)原件和6份復印件。(四)開發商加蓋鮮章的備案表原件2份(郊縣樓盤需3份原件)和3份復印件。(五)購房合同正本原件2份和2份復印件。(六)購房合同附件或補充協議原件2份和2份復印件。(七)首付款收據及刷卡POS單或現金收款單原件,3份復印件。(八)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記記錄信息證明原件和1份復印件(在城區辦理貸款的職工,可在城區管理部咨詢柜臺打印2份《家庭住房登記記錄情況查詢結果》)。(九)提供開發商加蓋鮮章的辦理預告登記手續原件一套(不得涂改)。(十)委托扣款(還款)帳戶:主借款人所選擇的貸款辦理銀行的儲蓄卡或儲蓄存折原件和1份復印件。(十一)收入證明:未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客戶需提供收入證明(中心網站可下載)原件和3份復印件;其中月收入3500以上的客戶還需提供銀行1年流水或完稅證明等佐證材料原件和3份復印件。(十二)繳存證明:在省級分中心、石油分中心繳存公積金的職工須提供所在分中心近6個月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明細及繳存證明(繳存查詢表)原件和1份復印件,且住房公積金賬戶狀態應為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