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1、必須以家庭的名義申請;2、申請家庭成員必須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申請家庭成員之間的關系必須是夫妻或父母子女關系;3、所有申請家庭成員都具有本市戶口,在本市工作和生活,且其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戶籍滿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為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標準、限定價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賃住房構成。這種類型的住房有別于完全由市場形成價格的商品房。每一住房困難家庭或者單身居民只能申請購買或
保障性住房的申請條件1.按照家庭為單位進行申請的,家庭成員中至少有一人是具有本市戶籍的居民,均為外地居民不可以申請。2.單身的居民申請的,應當是具有本市戶籍的單身人士。3.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單身居民的年收入應該符合本市規
北京市自2013年4月19日起,不再受理經適房申請,統一為保障性住房申請,一律通過公租房進行過渡。根據《北京市城鎮基本住房保障條例(草案)》,北京市擬不再籌建經適房、限價房,由“配售型保障房”取代
①家庭成員身份證及戶口簿原件、復印件;②持有民政部門核發的《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或持有總工會核發的《本市市區特困居民證》原件、復印件;③租住私房的提供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部門鑒證的《房屋租賃合同》;租住公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