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范本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合作雙方在進行建設工程施工項目時,必須簽訂工程施工合同,并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合同前,可參照國家發布的工程施工合同范本。1999年版《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建設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合同編號:字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制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第一部分協議書發包人(全稱):承包人(全稱):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一、工程概況工程名稱:工程地點:工程內容:群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1)工程立項批準文號:資金來源:二、工程承包范圍承包范圍:三、合同工期:開工日期:竣工日期: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天。四、質量標準工程質量標準:五、合同價款金額(大寫):元(人民幣)¥:元六、組成合同的文件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協議書2、中標通知書3、投標書及其附件4、本合同專用條款5、本合同通用條款6、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7、圖紙8、工程量清單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十、合同生效合同訂立時間:年月日合同訂立地點:本合同雙方約定后生效發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電話:電話:傳真:傳真:開戶銀行:開戶銀行:賬號:賬號:郵政編碼:郵政編碼:工程施工合同范本可分為以下不同種類:建筑施工合同范本,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建筑施工合同,建筑合同范本,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建筑承包合同范本,房屋建筑合同范本等信息。在工程施工合同協商階段中,只要雙方對于中標價不調整,有可能會對工程報價或預算書中的不平衡報價或預算錯誤的內容進行調整。其次,在簽訂工程施工合同時,洽商和變更并不在以上排序的范圍中,正是由于其是對工程施工合同內容的修改,根據《合同法》進行調整即可,無需再以上的排序中進行排列。組成工程施工合同范本的文件包括:1、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書2、中標通知書3、投標書及其附件4、工程施工合同專用條款、5、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條款6、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7、圖紙8、工程量清單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10、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范本使用說明在簽訂工程施工合同范本時,應注意以下事項:1、工程施工合同的發包方可以是具備法人資格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營企業、集體企業、私營企業、經濟聯合體和社會團體,也可以是依法登記的個人合伙、個體經營戶或個人,即一切以協議、法院判決或其它合法完備手續取得甲方的資格,承認全部合同文件,能夠而且愿意履行合同規定義務的單位和人員。上列單位的名稱和個人的姓名,應準確地寫在工程施工合同的發包方位置內,不得簡稱。與發包方合并的單位、兼并發包方的單位、購買發包方工程施工合同和接受發包方出讓的單位和人員,均可成為發包方,履行工程施工合同規定的義務,享有工程施工合同規定的權利。2、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方應是具備與工程相應資質和法人資格的國營企業、集體企業、私營企業,上述單位的名稱應準確地寫在《協議條款》承包方位置內,不得簡稱。但承包方不能將工程轉包或出讓,應在合同簽訂前提出并征得發包方同意。若需要最新的工程施工合同范本,最佳的方式就是到政府相關部門的網站進行查詢,確保能找到最新的信息。2013年新版《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為規范建筑市場秩序,維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住房城鄉建設部、工商總局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進行了修訂,制定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本合同自2013年7月1日起執行,原《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同時廢止。與1999版施工合同相比,2013版施工合同增加了雙向擔保、合理調價、缺陷責任期、工程系列保險、商定與確定、索賠期限、雙倍賠償、爭議評審等八項新的制度,調整完善了合同結構體系與合同價格類型,更加注重對發包人、承包人市場行為的引導、規范和權益平衡,加強了與現行法律和其他文本的銜接,保證了合同的適用性。
施工合同終止協議書范本甲方:(以下簡稱甲方)乙方(以下簡稱甲方)乙方于2011年x日與“xxxx房地產有限公司”簽訂了《xxx工程承包合同及其補充協議》,包括本協議書前甲、乙雙方針對本工程簽訂的所有合同、補充協議書等合法有效文件(以下統稱為“原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施工合同解除事項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一、乙方自愿同意解除“原合同中所有承包的施工項目”。二、乙方的關聯文件及對本工程所簽訂的涉及到甲方義務各項合同、還包括在執行中甲方所擔保的責任項目同時解除。三、乙方在本項目中所發生的債權債務均由乙方負責自行解決、并承擔因此所引起的一切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四、乙方必須完善己完成的工程項目驗收工作、如未達到驗收標準、必須急時采取相關措施、至到驗收合格為準。五、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監理公司、職能部門的要求提供完整的工程驗收資料(承包范圍內已完成部分的工程竣工驗收所需資料)、經監理和職能部門審核簽章后、于年月日前將所需的資料整理成冊(不裝訂)、移交給甲方。六、乙方“原合同”中所承包的工作內容中已完成工作量經甲、乙雙方現場實測后以文書形式雙方簽字確認為準。七、工程結算按原合同所議定的條款執行、以造價咨詢有限公司的審計結果,作為乙方“原合同”此期間所完成工作內容的最終結算。八、最終結算報告經甲、乙雙方簽字認同后、再簽訂甲、乙雙方欠款還款協議書、確定還款時間。九、工程款支付:甲、乙雙方對本工程所支付的各項費用,包括甲方擔保費用、按財務要求對帳并予以確認、并按要求開具正規稅務發票、否則,甲方有權不支付有關工程款項。十、“原合同”履約保證金:在乙方按甲方財務要求確認并完成本協議約定內容后,與工程結算款一并返還。十一、解除合同簽訂后,施工單位應先行無條件退場、同時移交符合檔案要求的全部資料、已完成的工程量由雙方在場外進行結算。十二、解除合同簽訂后,甲方重新安排施工單位進行本項目繼續施工、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進入施工現場干擾、否則、造成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負責。十三、解除合同后并不免除承包人對已施工部分的工程質量責任和保修責任以及合同履行過程中的違約責任。十四、乙方已與相關班組簽訂的施工合同(含正在履行或即將履行的合同)由乙方與其協商解除,甲方不承擔乙方與班組之間因合同糾紛產生的一切后果十五、本協議書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十六、本協議書一式五份,甲方兩份,乙方兩份,監理公司一份。甲方(蓋章):乙方(蓋章):法定代表人(簽章):法定代表人(簽章):年月日簽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