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劃撥土地使用權和出讓土地使用權兩種。
辦理程序 (一)、前期工作 1、由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土地儲備開發中心辦理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手續; 2、市測繪隊出具收回地塊的1:500地形圖; 3、市城市規劃局出具收回地塊的規劃設計要點; 4、市土地房產評
1.土地交易的招標可采用公開招標或邀請招標。 公開招標是指招標人通過土地市場載體、媒體等形式發布招標公告而進行的招標。 邀請招標是指招標人向符合條件的單位和個人發出招標書面邀請進行的招標。 招標人應是國
出讓土地使用權是土地使用者以向國有土地所有者代表支付出讓金為代價而原始取得的有期限限制的國有土地使用權。1.出讓土地使用權的取得。①.出讓土地使用權的合法取得方式為拍賣、招標、掛牌、協議。②.土地使用者應當在簽訂土地使用
*******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四十一條規定:“土地使用權期滿,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請續期。需要續期的,應當依照本條例第二章的規定重新簽訂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并辦理登記。”按照這個規定,工廠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