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廉租住房保障應當以家庭為單位,家庭成員間具有法定的贍養、扶養和撫養關系,包括申請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申請家庭應當推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作為申請人。
例一:中低等困難家庭 申請條件:家中成員至少一人有本市戶口三年以上,若為遷入則在兩年以上;家中無自有租房或公有住房,即我們所說的家屬院,單位房,職工房;家庭月收入均低于1900元;若為單身則必滿28周歲及以上。 例二
保障房包括經適房、公租房以及廉租房等。廉租房和公租房的區別就是以低于市場價格的租金對外租賃,但是申請對象要符合一定條件的經濟指標限制,比如收入低于多少等等,才有資格申請;而公租房不管經濟狀況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補貼或實物
以下是整理的公租房/廉租房的申請條件和所需要的材料,供你參考: 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職工和來鄭務工人員等,只要滿足鄭州公租房申請條件,皆可到各區管委會或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 鄭州公租房申請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