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屬于事業單位,是根據《國務院關于修改的決定》(國務院令第350號)決定,經市人民政府批準,在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的基礎上,對機構和人員進行重組后組建成立。
住房公積金由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單位及其在職職工共同繳存,單位負責代扣代繳。本市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對象為以上單位及其在職職工,不區分戶籍與非戶籍情況,均須按《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暫行辦法》繳
職工的住房補貼額:向職工發放的住房補貼額等于每平方米建筑面積補貼額與該職工的住房補貼面積的乘積。無房職工的補貼面積,按規定的住房補貼面積的乘積。無房職工的補貼面積,按規定的住房補貼面積標準計算。每個職工的住房補貼由各職工
沒有區別!公積金不一定就是住房補貼
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儲金。職工住房公積金包括職工個人繳存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