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補充公積金提取方法如下; 一、個人提取公積金所需條件: (一)申請人在本市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 (二)申請人及配偶目前在本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 (三)申請人及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實現住房實物分配向貨幣分配的轉化,提高職工家庭解決自住住房的能力,特建立補充住房公積金制度。 第二條 凡依法足額繳納稅款的企業和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及其所屬的具有本市城鎮常住戶
公積金,一般指公司公積金,是公司在資本之外所保留的資金金額。根據公積金提留是否為法律上的強制規定,可以將公積金分為法定公積金和任意公積金。此外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
補充公積金一般是指補充住房公積金,是指用人單位除了為員工繳納住房公積金外,再額外為員工繳納一部分錢,這部分錢和住房公積金的一樣使用,只能在購房時使用。由于一部分企業效益較好,7%的公積金繳存額度已無法適應這些企業職工的需
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公積金免稅規定相關規定,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