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為加強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規范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維護借貸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中國人民銀行《貸款通則》及《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
東莞市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辦法有: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職工住房公積金由職工個人繳存和單位為職工繳存兩部分組成,屬于職工個人所有。單位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需降低繳存比例或緩繳的,須
東莞市住房公積金繳存查詢:1、網上查詢,查詢項目:個人明細帳、基數調整、變更清冊和個人貸款等情況;2、電話查詢,查詢項目:個人公積金明細、公積金賬戶余額;3、服務網點。
每月住房公積繳存額由職工本人繳納和單位為職工繳納二部分組成,其計算方法是以本人上一年度月工資為基數和政策規定的繳存比例得出。即: (1)職工本人租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是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并且不得低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職工月最低工資標準,不得超過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