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南京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五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離休、退休的;3、部分或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4、出境定居的;
提取程序:符合提取條件→準備相應材料→所在單位初審并出具“提取申請書”→管理中心審核→到開戶行辦理提取手續。
《南京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五條 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部分或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
南京市提取住房公積金要滿足下列條件: 1、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和付款憑證; 2、購買二手房的,提供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協議或房屋所有權證、契稅完稅憑證;
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戶口遷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