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土地使用稅 http://jingyan.baidu.com/album/b0b63dbfde7fb64a48307083.html土地使用稅,是指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范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以實際
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第三條規定,土地使用稅納稅人計稅依據為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關于納稅人(兩層以上的建筑)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如何確定,根據實際征管情況
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是按其使用性質確定是否征稅的。凡生產經營使用和出租給他人使用的房地產均應申報繳納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第二條規定,房產稅由產權所有人繳納。產權出典的由承典人繳納。產
按照此規定,土地使用稅應當由土地實際使用人繳納。具體地講:如果屬于應稅土地使用稅的單位和個人出租土地的,那么應當由出租人繳納土地使用稅,如果是免稅單位出租土地的,那么應當由承租人繳納土地使用稅。
城鎮土地使用稅與耕地占用稅的不同點是,耕地占用稅是在全國范圍內,就改變耕地用途的行為征收的稅,是一次性征收的;而城鎮土地使用稅是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范圍內,就使用土地的行為征收的稅,是按年征收的;這兩個稅相輔相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