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產稅征收時間是一月一號,2014年1月1日起,對擁有2套住宅的家庭,人均建筑面積80㎡以上部分,視為奢侈性住宅消費,每年征收1%-3%的房產稅,且沒有減除額;家庭第3套住宅,每年征收4%-5%的房產稅,且沒有減除額
房產稅屬于地方稅,理論上可由地方政府對各項稅收構成要素依據本地實際情況進行差別化的設置。公民可依據地方政府提供公共服務及財產稅的征收情況,選擇在更優的區域居住生活。理論上,房產稅會使各地方政府競爭性提供公共服務,以吸引更
北京房產稅向產權所有人征收的一種稅.其稅率分為兩類:按照房產余值計算應納稅額的,適用稅率為1.2%;按照房產租金收入計算應納稅額的,適用稅率為12%,但個人按市場價格出租的居民住房,減按4%的稅率征收.
北京房產稅實施細則:北京市人民政府1986年12月27日京政發(1986)165號發布根據1998年6月12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6號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修改《北京市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的細則》有關條款的決定
北京房產稅費繳納方法:房產稅是以建筑物及其附著物為征稅對象,以房產余值(稅率1.2%)或租金收入(稅率12%)為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征收的一種財產行為稅。目前只有位于城鎮、工礦區并用于生產經營的房產才征房產稅。按年計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