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國務院關于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國發〔2010〕10號,以下簡稱國發10號文件)印發后,房地產市場出現了積極的變化,房價過快上漲的勢頭得到初步
一)進一步落實地方政府責任。地方政府要切實承擔起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責任。2011年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據當地經濟發展目標、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確定本地區年度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并于一季
(一)完善穩定房價工作責任制。各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和除拉薩外的省會城市要按照保持房價基本穩定的原則,制定并公布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價格控制目標。建立健全穩定房價工作的考核問責制度。 (二)堅決抑制投機投資性購房。嚴
您好,關于房地產的新國八條內容如下:一、進一步落實地方政府責任;二、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力度;三、調整完善相關稅收政策,加強稅收征管;四、強化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五、嚴格住房用地供應管理;六、合理引導住房需求;七、落實
第一條 高度重視穩定住房價格工作[1] 房地產業是我國國民經濟的重要支柱產業。住房價格一直是社會普遍關注的問題,住房價格上漲過快直接影響城鎮居民家庭住房條件的改善,影響金融安全和社會穩定,甚至影響整個國民經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