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是有明確規定。第十三章 租賃合同 第二百一十二條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二百一十三條租賃合同的內容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
您好我國現行有關土地承包與管理的主要法律法規包括:(1)憲法。《憲法》對我國的土地相關制度進行了總體設計;(2)專題性法律。《民法通則》規定了調整土地財產關系的基本法律制度;《土地管理法》全面規定了調整土地關系的主要法律
土地租賃終止協議甲方與乙方原于年月日簽訂的土地租賃協議,現因某原因使甲方無法繼續履行協議,經雙方協商同意,該協議于年月日予以終止,不再履行,且因協議所產生的一切責任和后果互不追究,本協議由雙方簽字后生效。協議書一式兩份,
土地租賃最長時間為20年。《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條【租賃期限】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你現在提出收回土地是合理的,其一,該土地的承包人是你,對外出租合同也不是你本人所簽,沒有得到承包人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