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你買的是二手房,二手房上市交易后都叫做商品房,所以年買房的價格只能根據市場行情按商品房的價格買,商品房土地證上應該印有的是“出讓”的字樣,你買任何二手房包括經濟適用房,買到手后都要辦土地證,這時候就需要你補交“劃撥用地”的土地出讓金,沒多少錢,然后土地證上就給你印有“出讓”字樣的,以后再賣或拆遷就等同于商品房了,沒什么不良影響!放心吧!真正的商品房土地證上體現的就是“出讓”的字樣,其他幾種私產住房(如經濟適用房,房改房等)的土地證都是劃撥的,國土局不是也說了嗎,讓你交土地出讓金,這樣土地證上“劃撥”才能變成“出讓”的字樣,我回答了,是等同于商品房,等同于不完全是商品房,性質上雖然已經是商品房了,但普通住宅如(解危解困房,經濟適用房等)的使用年限都是五十年,一般商品房使用年限都是六十年!這就是實質的區別!僅供參考!我告訴你的就是準確的,你說你買的房子所在的那一棟大部分都是經濟適用房,你這話說的就不對,要么都不是,要么就都是!辦二手土地證時必須交土地出讓金,一手的和三手的還有三手以后的都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