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自2013年4月19日起,不再受理經適房申請,統一為保障性住房申請,一律通過公租房進行過渡。根據《北京市城鎮基本住房保障條例(草案)》,北京市擬不再籌建經適房、限價房,由“配售型保障房”取代
北京市目前保障房分4種5項,自住商品房,限價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公共租賃房(分普通公租房、廉租房) 1、自住型商品房 條件最寬松,基本上屬于無房戶,具有北京市戶口的家庭都能申請,符合一定條件(連續60個在京繳納社保或
你好,申請保障性房條件 住房困難家庭或者單身居民申請租賃保障性住房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家庭申請的,家庭成員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戶籍;單身居民申請的,應當具有本市戶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單身居民年收入在申
房困難家庭或者單身居民申請租賃保障性住房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家庭申請的,家庭成員中至少一人具有北京戶口; 單身居民申請的,應當具有本市戶口; 2、家庭人均收入或者單身居民收入在申請受理日之前連續兩年均不超北京市規
按照戶籍制度改革的相關規定,享有與本市城鎮居民同等社會保障待遇的非本市戶籍人員,可以申請保障房。具體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