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要明確的是,只要買賣雙方協商一致,即使是貸款已經批下來了也是可以退房滴。那么,退房以后,按揭貸款怎么辦呢?有些買家有一種模糊的認識,即按揭貸款是由于買房才申請的,現在不買房了,所以按揭貸款也不用還了,但這樣想就大錯特錯了。買家與銀行之間的借貸關系是獨立于房屋買賣關系之外的,所以,解除購房合同并不同時解除貸款合同。也就是說,買家雖然不買房了,但與銀行間的債權債務關系仍然存在,這筆借款是一定要還的。怎么還呢?首先由于購房合同被解除,發展商從買家處取得的所有購房款項均應返還買家。買家申請的銀行按揭貸款,也是購房款的一部分,也應一并返還給買家。然后買家再按照貸款合同進行提前還款。但是,如果賣家把錢退給買家,買家卻沒有按照規定向銀行還款的話,銀行只能行使抵押權,拍賣或變賣已設定抵押的買家所購房屋,這樣吃虧的便成了賣家。為了避免這種情況出現,賣家可以將應退購房款分成兩部分,其中屬于買家首付款的部分直接退還給買家,屬于買家向銀行借款的部分直接交還給銀行,如此一來就能有效避免上述意外情況的發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