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辦理產權證,這個房子就不屬于你自己的。按照規定,商品房買賣契約經鑒證后、且房屋已交付,在90天內必須辦理商品房所有權登記根據國家《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第三十六條規定:“未按期進行房屋權屬登記的,由登記機關責令其限期補辦登記手續,并按原登記費的3倍以下收取登記費?!蹦氵@個是新房。我國法律規定,不能辦產權證的房產是不能上市出售或者對外出租;(2)買受人雖已實際占有房產,但是在未辦理產權證的情況下,該房產將被視為開發商的資產,一旦開發商破產或倒閉,銀行等債權人將進行資產清算和清償債務,因此該房產業將作為開發商的資產被清償;(3)未辦理產權證,買受人對房產發生的意外要進行賠償。房產所有權雖未發生轉移,但由于買受人對房產進行了占有使用,風險責任隨之轉移到買受人,因買受人原因造成房產受損,買受人應承擔賠償責任。(4)未辦理產權證,不能得到物權法的保護,不能對抗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