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購銷合同 包括供應、預購、采購、購銷、結合及協作、調劑、補償、易貨等合同 按購銷金額0.3‰貼花 立合同人 2.加工承攬合同 包括加工、定作、修繕、修理、印刷廣告、測繪、測試等合同 按加工或承攬收入0.5‰貼花
您好,據我了解的情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11號)附件《印花稅稅目稅率表》規定:包括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立合同人按承包金額萬分之三貼花。 希望我的回答對您有所幫助。
物業費合同不貼印花。 因為印花稅是采取的列舉法,即稅目中列舉了的項目才貼花,沒有列舉的就不貼花,比如律師事物所收取的辦案費也不貼花,因為它不屬于印花稅中列舉的應貼花的項目,物業費也同樣,沒有專門的文件規定,而又不屬于
無固定金額的合同,看你們公司印花稅是怎么交的,是匯總還是按季度還是按次,匯總的大概意思是多少個月合并交一次,按此就是沒簽一次合同就交一次印花,無固定金額的合同按累計開出的建安發票金額來計算印花稅,稅率也是千分之0.3。就
貸款合同印花稅稅率是:萬分之0.5,按0.05%交納,平時可以不計提,在年底時統計借款發生額(貸方),乘以稅率即可.借新還舊同樣按總發生額為計稅依據,也就是說,假設每年借新還舊,每年都要計提稅款,因為借款借據上是有日期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