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立法嚴格禁止宅基地使用權的抵押、出租和轉讓的做法是不完全合理的。因為法律并不禁止農村私有房屋的轉讓,既然宅基地上的房屋所有權可以轉讓,則意味著宅基地使用權也可以轉讓。因為“地隨房走”是我國現行法的一項基本原則。如果禁
宅基地證,通稱宅基證或集體土地使用證。但集體土地使用證具有更為廣泛的定義,既包括宅基地使用權,還包括其他集體或集體內部成員所使用的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如:村辦學校、辦公室、村辦企業等等。
你好!很高興為你解答,按照一戶一宅的條文,你家有兩個兒子,一般都可以擁有兩套宅基地,可以辦理兩個集體土地使用證,但是確權發證這工作就不一定了,要看你們那里的具體政策,不過拆遷補償都是按照有證就可以補的,拆遷補償補的是你地
土地證去縣級土地管理部門,房產證去發證部門過戶。 《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規定:因依法轉讓地上建筑物、構筑物等附著物導致土地使用權轉移的,必須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變更登記申請。根據這一規
你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戶口在農村的村民符合要求的可以申請宅基地,但不準買賣;若是申請宅基地建房確權后,同一社區的成員可以買賣過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