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日起,對擁有2套住宅的家庭,人均建筑面積80㎡以上部分,視為奢侈性住宅消費,每年征收1%-3%的房產稅,且沒有減除額;家庭第3套住宅,每年征收4%-5%的房產稅,且沒有減除額;家庭第4套及以上住宅,每年征
契稅:成交價乘以1%(90平以下)(90到140平是乘以1.5%)(140平以上是3%) 營業稅:成交價乘以5.5% 個稅:成交價乘以1% 還有過戶時還的交80元新本錢 和10元印花稅
辦理贈予或是繼承得到的住房,再次賣掉,和一般二手房買賣一樣需要繳納稅費。 不同的是,不管你得到這房子多少年,再買,需要繳納全額房價減去辦理贈與或是繼承的花費,這個價格百分之二十的個稅。
北京房產稅向產權所有人征收的一種稅.其稅率分為兩類:按照房產余值計算應納稅額的,適用稅率為1.2%;按照房產租金收入計算應納稅額的,適用稅率為12%,但個人按市場價格出租的居民住房,減按4%的稅率征收.
家庭交稅如下;一、房產稅的稅率 按照規定, 房產稅采用比例稅率、 從價計征。 實行從價計征的, 稅率為 1.2%;從租計征的稅率為 12%。 二、房產稅的計稅依據 房產稅的計稅依據有兩種:一是房產的計稅余值,二是房產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