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出讓土地使用權轉讓需具備以下條件:(1)按照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并取得土地使用證;(2)按照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屬于房屋建設工程的,應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25%以上。房屋已經建成的,應當取得房屋所有權證;(3)轉讓方如為國有企業的,需經企業主管部門批準同意;如為公司制企業的,需經董事會決議同意;如為共有產轉讓的,需經共有人達成一致意見;(4)沒有法律、法規規定禁止或限制轉讓的情形,如權屬有爭議、土地使用權被查封等;(5)沒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禁止或限制轉讓的情形;(6)政府對擬轉讓地塊無收購儲備計劃。在符合上述前提下,按規定辦理出讓土地轉讓及土地變更登記手續。
希望對你能有所幫助。
一、營業稅及附加(出讓方):
1、按轉讓價與購置價的差價繳納5%的營業稅。
2、按繳納的營業稅繳納7%的城建稅和3%的教育費附加。
二、印花稅和契稅(雙方):
1、按產權轉移書據(合同)所載金額繳納0.05%的印花稅。
2、按成交價格(合同)繳納3%的契稅(有的地方是5%)。
三、土地增值稅(出讓方):
1、按取得收入減除規定扣除項目金額后的增值額,繳納土地增值稅。
2、規定扣除項目: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開發土地的成本、費用;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等。
3、稅率的確定四檔: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的50%的部分,稅率為3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的50%至100%的,稅率為4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的100%至200%的,稅率為5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稅率為60%。
為計算方便,可以通過速算公式計算:
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稅率-扣除項目金額*速算扣除系數
(0、5%、15%、35%分別對應30%、40%、50%、60%稅率)。
1、必要的權屬調查和資信能力調查。轉讓合同簽訂之前,要對轉讓方的轉讓主體資格進行核實。轉讓方須是國有土地使用證上載明的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為國有或集體單位的,應提交有資產處分權的機構出具的同意轉讓的證明。轉讓方也要認真審查受讓方的資信能力,包括銀行資金證明、有無重大債務糾紛等,以免造成土地使用權轉讓后資金無法收回的結局。 2、有關評估事宜咨詢。根據法律規定,國家控制國有土地轉讓價格,轉讓價格過低時,國家享有優先購買權。尤其是轉讓方為國有單位時,國有土地及相關資產須經法定估價機構估價,并經國土部門予以確認。
土地使用權轉讓所需材料 (一)委托人(通常是原土地使用者)委托交易中心交易須提供以下材料: 1、土地使用權交易申請表 2、委托交易單位寫出委托申請;(公開交易) 3、交易地塊權屬證明,即原土地使用證正本; 4、身份證明,包括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等;委托申請的,還包括授權委托書以及被授權人的身份證明文件; 5、規劃文件,包括《規劃用地許可證》等; 6、村委會地價款已繳交證明; 7、交易土地的地價評估報告; 8、主管部門或董事會同意交易文件; 9、交易土地的地上附著物說明,即房地產權證等; 10、公司章程; 11、交易土地的宗地圖2份、地籍圖5份以及磁盤; 12、因實現土地抵押權的,需提交《他項權利證明書》、借款合同、抵押人與抵押權人共同簽訂的《同意轉讓協議》等有效證件; 13、因法院判決、裁定的,需提交裁定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等; 14、因企業改制的,應提交國資辦的改制的相關文件等; 15、因舊城改造的,應提交收地協議、拆遷令以及拆遷范圍權屬證明等。 (二)參加土地使用權交易申購的需向交易中心提供以下材料 1、申購登記表; 2、主管部門或董事會同意交易文件; 3、公司章程; 4、競買保證金;(公開交易) 5、身份證明,包括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等;委托申請的,還包括授權委托書以及被授權人的身份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