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土地使用權證年限為:根據我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12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居住用地70年;工業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年限為50年;商業、旅游、娛樂用地40年;倉儲用地50年;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劃撥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上的使用期限是無限期的,也是無償的。
國有土地使用權證上的使用期限一般是指出讓和轉讓的方式取得土地的
使用權的期限 ,具體是:
(1)居住用地70年;
(2)工業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
(4)商業、旅游、娛樂用地40年;
(5)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讓土地使用權的最高年限是:住宅用地70年,工業、教、科、文、衛、體用地50年,商業、娛樂、旅游等是40年。具體某塊土地的使用年限還要以出讓合同的約定為準,一般情況下,住宅用地都以最高使用年限70年簽署出讓合同。
劃撥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上的使用期限是無限期的,也是無償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上的使用期限一般是指出讓和轉讓的方式取得土地的使用權的期限 ,具體是: (1)居住用地70年; (2)工業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 (4)商業、旅游、娛樂用地40年; (5)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是指經土地使用者申請,由城市各級人民政府頒發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憑證。該證主要載明土地使用者名稱,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權面積、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圍。
(1)居住用地70年;
(2)工業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
(4)商業、旅游、娛樂用地40年;
(5)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到你。
房子的使用年限由房子所在土地的出讓年限決定,另外房屋的質量裝款也決定房屋的壽命,房屋壽命自然會影響他的使用年限。住宅出讓年限是70年,商業40年其他的是50年。根據物權法,到期后您續交土地出讓金就可以繼續使用房屋。
土地使用權證,是指經土地使用者申請,由城市各級人民政府頒發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憑證。該證主要載明土地使用者名稱,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權面積、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圍。
無證危害
難以知曉設定抵押權的情況
有些房地產開發商由于資金不足,便用建設用地土地使用權到銀行做貸款抵押。而根據《物權法》第一百八十二條規定,以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的,該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購房人如果不要求辦理土地使用權證,就不容易了解到在土地使用權上設定的抵押,也就無法及時規避風險。一旦房地產開發商無力償還銀行貸款,銀行將依法拍賣該土地使用權,并從價款中優先受償。而此時房地產購買者的合法權益將很難得到維護。
難以發現開發商違規用地的事實
有些開發商一味追求經濟利益,在建設用地手續不全甚至沒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情況下就進行房地產開發。購房者不注意辦理土地使用權證,就無法發現自己購買的是無土地使用權的違規建筑。此時開發商或是逃之夭夭或是無力賠償,最后受損失的還是購房者。
無法進行二手房交易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規定,房地產上市交易,必須出示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許多業主在進行二手房交易時,方才想到去找開發商要求辦理土地使用權證,但此時開發商多已人去樓空。這就給想要交易的房主帶來了很大麻煩,也影響到了二手房市場的發展。
在拆遷補償時會遭受損失
建設部《城市房屋拆遷估價指導意見》第三條規定,房屋拆遷評估價格為拆遷房屋的房地產市場價格。因此,拆遷補償金不僅包含房屋所有權價值,還包含了土地使用權價值。消費者在購買房地產時,就已經支付了相應的土地使用費。但是購房者如果未辦理土地使用權證,在拆遷過程中就可能得不到關于土地使用權的相應補償。因為沒有土地使用權證,動遷單位就無法確認業主對土地的合法使用權利。
容易遭受意外損失
土地使用權依據用途可以分成住宅用地、工業用地、福利性項目用地及綜合類性質用地等類別。我們通常購買的商品房都是建造在住宅性用地上。但是近些年興起了一些所謂“單身公寓”、“酒店式公寓”或是商住兩用樓,開發商以商住兩用或是酒店式管理來吸引購房者,有時卻是給消費者設下的陷阱,因為此類樓盤有些是建設在公共性建設用地上。由于建設用地的用途不同,購買此類房地產會給消費者帶來許多意想不到的損失。諸如,房屋分攤的公共面積較大;交易契稅較普通的住宅樓要高;物業管理費用較高;按揭貸款的年限較短等。更為重要的是,此類樓盤通常并不認為是住宅,因此一般不允許落戶。所以,購買商品房時,還應關注建設土地用途。
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房屋所有權是永久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跟國家續約,如果房屋拆遷會有一定的賠償,具體標準的方法國家似乎還沒有出臺,完整的房屋產權證明包括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所以土地使用證是必須辦理的,如果你的建房手續完整合法,土地使用范圍沒有超過你當時申請表批準的面積就不要擔心,現在各地政府部門都有政務公開的規定,辦理各類申請事項都有時間期限,你可以直接詢問辦理土地使用證的時間期限是多少,如果超過規定時間他們應該告訴你是何原因才行。
土地使用權證又稱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是指經土地使用者申請,由城市各級人民政府頒發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憑證。該證主要載明土地使用者名稱,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權面積、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圍。
土地使用權證年限是關鍵是看它性質是國家還是居民的,不同性質年限不同。
不同類型的土地年限都是不一樣的,比如說:
1.居宅用地(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商品房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
2.工業用地(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工廠、工業區)。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3.教、科、文、衛等帶有福利性質的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4.商、娛、旅等盈利性項目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40年。
5.其他綜合類性質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