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有土地使用證。沒有房產證。 一般俗稱“小產權”房屋是指房屋能使用,但不具備自由上市交易條件的房屋。一般為:使用權公房、鄉產等。
房子大產權和小產權的區別:大產權證是一種通俗的叫法,一般地區都稱為大產權證為《產權登記備案證》也就是房子經過驗收之后,先給整棟樓辦的一個產權證。
你好,所謂“小產權房”是指在農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同時不用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產權證不是由國家房管部門頒發,而是由鄉政府或村委會頒發的,這種類型的房產我們通常稱之為“鄉產權房”,又叫“小產權房”。這種房屋沒有真正的產權,也沒有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可以進行交易,但具有較大的法律風險。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助到你。
首先需要確定您所說的小產權房的性質。目前,小產權房的概念并不統一,有的是購買在集體土地上所見的房屋;有的是在單位劃撥土地上所建的房屋。該兩者的雖都不可以轉讓,但仍有區別。
1、集體土地上所建的小產權房,因為《土地法》等相關規定明確規定,集體土地的宅基只能用于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所以,如果您不是該集體組織成員的話,購買該類型的房屋是不合法的,將來發生拆遷補償的話,您的權益無法得到保護。
2、劃撥土地的房屋。一般是前些年單位集資建房產生的產物,該類型房屋由于土地是無償使用的,未向國家繳納土地出讓金,所以不具備轉讓條件,但在根據政府的規劃,繳納土地出讓金后,是可以辦理產權證明的,所以,這一類的風險更小。
小產權房子沒有任何證件,房產證土地證什么都沒有的,小產權是違法的所以不能辦理任何證件 。
自2009年5月6日國土部聯合財政部、農業部下發《關于加快推進農村集體土地登記發證工作的通知》以來,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遭遇了一部分政策問題,確權登記發證進展較為緩慢,為推動確權登記發證和信托網建設的順利進行,又下發了《關于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的若干意見》。
《意見》提出,要嚴格規范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行為,嚴禁搞虛假土地登記,嚴禁對違法用地未經依法處理就登記發證。
《意見》明確規定,“對于借戶籍制度改革或者擅自通過‘村改居’等方式非經法定征收程序將農民集體土地轉為國有土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非法出讓或出租集體土地用于非農業建設、城鎮居民在農村購置宅基地、農民住宅或‘小產權房’等違法用地,不得登記發證。對于不依法依規進行土地確權登記發證或登記簿規范造成嚴重后果的,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