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在本市購買房屋者須在所在派出所辦理購房入戶 ?? ?? ??
1、所需證明材料 ?? ?? ??
(1)申請入戶的書面報告; ?? ?? ??
(2)房屋產權證、他項權證或收件收據; ?? ?? ??
(3)購房人與入戶者關系證明、戶籍證明(或戶口簿)、以及勞動部門出具的失業證(指非農業戶口); ?? ?? ??
(4)未滿18周歲者不得單獨立戶; ?? ?? ??
(5)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 ?? ??
2、辦理程序 ?? ?? ??
購房者申請入戶,持以上的有關證明材料到派出所申請,凡被批準購房入戶者,到派出所領取《準予遷入證明》后回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出手續,再憑《準予遷入證明》(第三聯)及《戶口遷移證》、身份證到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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