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綠地是指滿足規定的日照要求,適合于安排游憩活動設施的、供居民共享的游憩綠地,應包括居住區公園、小游園和組團綠地及其他塊狀帶狀綠地等,城市街旁綠地等公共活動場所也屬于此范疇。 在提出近期建設計劃的同時,必須對中心城區
公共綠地是指滿足規定的日照要求,適合于安排游憩活動設施的、供居民共享的游憩綠地,應包括居住區公園、小游園和組團綠地及其他塊狀帶狀綠地等,城市街旁綠地等公共活動場所也屬于此范疇。 :(1)公園綠地,指向公眾開放,以游憩為
1 總 則 1.0.1 為促進城市綠地建設,改善生態和景觀,保證城市綠地符合適用、經濟、安全、健康、環保、美觀、防護等基本要求,確保設計質量,制定本規范。 1.0.2 本規范適用于城市綠地設計。
綠地率=綠地面積/土地面積綠地包括公共綠地、宅旁綠地、公共服務設施所屬綠地(道路紅線內的綠地),不包括屋頂、曬臺的人工綠地。公共綠地內占地面積不大于百分之一的雕塑、水池、亭榭等綠化小品建筑可視為綠地
【狹義的城市綠地】 狹義的城市綠地,指面積較小、設施較少或沒有設施的綠化地段,區別于面積較大、設施較為完善的“公園”。“綠地”作為城市規劃專門術語,在國家現行標準《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GBJ 137中指城市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