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購房人員需要在中國居住滿一年。
第二,購房人在簽署合同的時候需要在合同中同時注明中文和外文姓名。
第三,購房人提供身份證明,港澳同胞回鄉證或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向國外及 港澳臺人員租、售房屋審批表》;外籍人士需提交護照、居留證、經公證的中外文名字對照 或外國人在中國的工作證、居住證(證件上需同時注有此人的中文及外文姓名)、《向國外 及港澳臺人員租、售房屋審批表》
第四,所提供的公證材料是外文的需到翻譯公司翻譯,境外人士提供的有些材料如委托 書、同意書等必須經境內、外機構公證、認證后方為有效。
第五,備齊資料后,需首先交由北京市涉外審批辦公室進行審查。
您好,外國人能在北京買房,可以用英文名字也可以用中文名字購房,但使用的名字必須與持有的合法有效證件一致。如委托國內親友或律師購買,須辦理授權委托書公證,并經中國駐外使領館認證。如委托律師購房,收費數額可與承辦律師協商確定。
可以的,外籍人士具備一些條件,可以在北京購房置業的,只要拿到房本就可以了,當然也可以到銀行抵押貸款,也可以質押貸款,隨時可以辦理,方便快捷!外籍人士的購房資格明確規定: 一種是境外機構經有關部門批準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分支、代表機構; 另一種是在中國境內工作、學習時間超過一年的境外個人,而購買的房屋必須是“符合實際需要的自用、自住商品房,不得購買非自用、非自住商品房。”
一、外籍人士購房時所需材料
外籍人士:
1、護照
2、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出具的《境外個人在境內居留狀況證明》
3、涉外審批辦公室出具的《涉外審批單》
4、相關管理部門核發的該境外機構在北京設立分支、代表機構的營業執照或登記證書;各國駐華大使館、各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提交外交部同意其購房的照會。
港澳人員:
1、《港澳人員來往大陸通行證》
2、《港澳居民身份證》
3、《境外個人在境內居留狀況證明》
4、涉外審批辦公室出具的《涉外審批單》
臺灣居民:
1、《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2、《境外個人在境內居留狀況證明》
3、涉外審批辦公室出具的《涉外審批單》
華僑:
1、《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
2、駐在國長期居留身份證件
3、《境外個人在境內居留狀況證明》
4、涉外審批辦公室出具的《涉外審批單》
二、外籍人士購房流程
從目前市場來看,華僑、港澳臺及外籍人士同大陸人士在購買豪宅的流程上基本類似,只不過增加一項買方需要到涉外審批辦公室進行審批手續,然后才能購房。具體流程如下:
1、買賣雙方與經紀公司簽署買賣合同;
2、買方到涉外審批辦公室進行審批;
3、買賣雙方提交過戶相關資料;
4、買賣雙方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
5、領取房屋產權證。
三、明確委托代理人權限
如果委托他人代理,根據購房者是否在國內又分為兩種情況:購房者在國內的,應當提交經國內公證機關公證的委托書及能證明身份的有效證件的復印件;如果購房者當時不在國內的,必須提供有效的經公證、認證的委托書,委托他人代理。委托代理人的權限可為代理購房人向銀行借款過程中有關合同公證,抵押登記,保險等有關貸款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