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_____)___字第___號申請人:甲:______(基本情況)
乙:______(基本情況)
丙:______(基本情況)
公證事項:商品房______合同證詞內容一、必備要素
1.申請人全稱或姓名、申請日期及申請事項。
2.公證處審查(查明)的事實。包括:
(1)甲方(賣方)及其代理人的身份、資格、及簽訂合同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2)乙方(買方)及其代理人的身份、資格、及簽訂合同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3)擔保人的身份、資格及擔保能力;
(4)合同標的物的權屬情況及相關權利人的意思表示;
(5)出售房產(期權)的基本情況。包括:房產的名稱、坐落、房號、朝向、占地面積、建筑面積、使用面積、售價等;預售商品房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查無權利受限制的記錄等;
(6)是否履行了法律規定的批準或許可手續。
(7)當事人簽訂合同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實,是否對合同的主要條款取得了一致意見;
3.公證結論:
(1)當事人簽訂合同的日期、地點、方式等;
(2)當事人簽訂合同的行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五十五條的規定。
(3)合同內容的合法性。
(4)當事人在合同(協議)上的簽字、蓋章的真實性。
二、選擇要素
1.當事人對合同內容的重要解釋或說明。
2.當事人是否了解了合同的全部內容。
3.合同生效日及條件等。
4.公證員認為需要說明的其他事實或情節。
5.附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___省___(縣)公證處
公證員:__________________(簽名)
申請人:甲:______(基本情況)乙:______(基本情況)丙:______(基本情況)公證事項:商品房______合同證詞內容一、必備要素1.申請人全稱或姓名、申請日期及申請事項。2.公證處審查(查明)的事實。包括:1)甲方(賣方)及其代理人的身份、資格、及簽訂合同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2)乙方(買方)及其代理人的身份、資格、及簽訂合同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3)擔保人的身份、資格及擔保能力;(4)合同標的物的權屬情況及相關權利人的意思表示;(5)出售房產(期權)的基本情況。包括:房產的名稱、坐落、房號、朝向、占地面積、建筑面積、使用面積、售價等;預售商品房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查無權利受限制的記錄等;(6)是否履行了法律規定的批準或許可手續。(7)當事人簽訂合同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實,是否對合同的主要條款取得了一致意見;3.公證結論:(1)當事人簽訂合同的日期、地點、方式等;(2)當事人簽訂合同的行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五十五條的規定。3)合同內容的合法性。(4)當事人在合同(協議)上的簽字、蓋章的真實性。二、選擇要素1.當事人對合同內容的重要解釋或說明。2.當事人是否了解了合同的全部內容。3.合同生效日及條件等。4.公證員認為需要說明的其他事實或情節。5.附件。中華人民共和國___省___(縣)公證處公證員:__________________(簽名)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協議人(男方):張某 身份證號:
協議人(女方):陳某 身份證號:
協議人為明確婚前婚后雙方財產所有權、債權債務承擔及其他與財產權益相關的法律事宜,經雙方平等自愿協商,特作如下協議:
一、雙方婚前各自名下的財產,不論雙方在訂立本協議后是否結婚,均歸各自所有,另一方無論在任何條件下,均無權主張分割。
截止到協議簽訂時,男方名下已有的婚前財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財產:
(一)不動產:(略)
(二)動產:(略)
截止到協議簽訂時,女方名下已有的婚前財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財產:
(三)不動產:(略)
(四)動產:(略)
二、協議人雙方婚后實行財產分別制,即婚后各自的財產收入、所得、購置的動產、不動產歸各自所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婚后取得的:(略)
以上一方財產所得另一方無權以“夫妻共同財產”為由主張分割,完全由取得一方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行使完全財產所有權。基于一方名義購得的財產所附權利義務完全由一方享有和承擔,與另外一方無關。如在以一方名義購置不動產時,可由一方以自己名義簽訂買賣合同及貸款,該不動產所有權利義務以及產權完全由一方享有和承擔,與另一方無關,若有必要,另一方有義務協助購買方辦理抵押貸款手續。一方婚前婚后的房屋貸款還貸部分,另一方不得再作為共同財產予以分割。
三、婚前婚后,雙方各自的債權債務由各自享有和承擔。若在婚后借債,任何一方在形成債務時,有向債權人告知“夫妻婚內財產分別制”的義務,即明確告知債權人,所借財物還債責任僅由借款借物人一人承擔,與配偶無關,配偶不承擔連帶責任,并保證債權人在知悉此事實前提下出借財物,否則,若由于保護善意第三人利益原因,致使非借款借物一方承擔連帶責任時,出借方應按另一方承擔和履行連帶義務的雙倍向另一方支付補償金。
四、為保證雙方婚后共同生活所需經濟支持,雙方婚后可就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用于存放共同財產的銀行賬戶等事項進行書面約定,該書面約定作為本協議的附件,同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五、雙方所生子女的開支由雙方承擔,具體承擔的數額和比例可由雙方在子女出生后另行書面約定。該書面約定作為本協議的附件,同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協議雖名為“婚前財產約定協議”,但不影響協議中關于子女撫養、婚后財產處理等本協議約定相關事宜的效力。
男方簽字:
女方簽字:
見證人簽字:
年 月 日
雙方簽了這個協議,在去公證所公證。
房產贈與公證書范本
()ХХ字第ХХ號
茲證明贈與人ХХХ(男或女,ХХ年Х月Х日出生,現住ХХ省ХХ縣ХХ鄉ХХ村)與受贈人ХХХ(男或女,ХХ年Х月Х日出生,現住ХХ省 ХХ縣ХХ鄉ХХ村)于ХХ年Х月Х日來到我處(或在ХХ地),自愿簽訂前面的〈贈與合同〉,并在我的面前,在該合同上簽名(蓋章或按手印)。
ХХХ與 ХХХ簽訂上述〈贈與合同〉行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五十五條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ХХ省ХХ市公證處
公證員(簽名)
ХХ年Х月Х日
房產繼承公證書范本
( )××字第××號
被繼承人:×××(應寫明姓名、性別、生前住址)
繼承人:×××(寫明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住址、與被繼承人的關系)
繼承人:×××(同上,有幾個繼承人應當寫明幾個繼承人)
經查明,被繼承人×××于××××年×月×日因×××(死亡原因)在×××地(死亡地點)死亡。死后留有遺產計:×××(寫明遺產的狀況)。死者生前無遺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五條和第十條的規定,被繼承人的遺產應當由其×××、×××(繼承人名單)共同繼承。(如果有代位繼承的情況應當寫明繼承人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情況;如果放棄繼承,應當寫明誰放棄了繼承,放棄部分的遺產如何處理的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市(縣)公證處
公證員:×××(簽名)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