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現場配電室管理制度: 1、 觀察雙回路高壓進線電壓是否正常,如偏差超過允許范圍,要及時報告上級部門及供電局用電監察。2、 觀察高壓進線電流、指示燈、聲音是否正常,如發現比正常值偏大或有異常現象,要快速查明原因,及時報告上級部門及電器修理廠(委托維護單位),3、 觀察直流屏電池電壓、浮充電流是否正常,檢查電池水是否在指定位置以內,如發現電池水不夠,要及時補足。4.巡視環境衛生及防鼠設施,確保防鼠設施完整,環境整潔。
施工現場配電室管理制度一、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 1、按照JGJ46―88《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的規定:“臨時用電設備在5臺及5臺以上或設備總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應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編寫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的內容有: ①、現場勘探及工程概況。 ②、確定電源進線和變電所、配電房、總配電箱、分配電箱等的裝設位置及線路走向。 ③、負荷計算書。 ④、選擇變壓器容量、導線截面和電器的類型、規格。 ⑤、繪制電氣平面圖、立面圖和接線系統圖。 ⑥、制訂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 2、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必須由電氣工程技術人員編制,企業(公司級)技術負責人審批,有關部門批準蓋章后并報監理公司總監理工程師審批后實施;變更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必須由原編制者、審批者和批準部門同意后實施,并補充有關資料圖紙。 3、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被批準實施前,電氣工程技術人員向安裝、維修電工和各種用電設備人員分別貫徹交底的文字資料。 4、安裝、維修或拆除臨時用電工程,必須由持上崗證的專業電工完成。禁止不懂電氣人員玩弄、操作電氣設備。 二、配電房的選址要求: 1、正確選擇配電房的搭建位置,要根據施工現場所處的地理位置和周圍環境,配電房的位置盡量避開山谷、低洼地帶等雨水易積地方,避開可能發生滑坡、山洪暴發的地段。 2、配電房應靠近電源,并應設在無灰塵、無蒸汽、無腐蝕介質及無振動的地方。 三、配電房的結構要求: 1、配電房應采用磚墻結構,屋面應砼現澆或蓋多孔預制板。 2、配電房應合理設置門、窗(百葉窗)、能自然通風,并應采取防止雨雪的措施。 3、配電房的門應向外開,門應堅固,刷上油漆美觀,并配鎖。 4、配電房的建筑物和構筑物的耐火等級不低于3級。 四、配電房室內應符合下列要求: 1、配電屏(盤)正面的操作通道寬度,單列布置不小于1.5m,雙列布置不小于2m; 2、配電屏(盤)后面的維護通道寬度不小于0.8m;(個別地點有建筑物結構凸出的部分,則此點通道寬度可不小于0.6m); 3、配電屏(盤)側面的維護通道寬度不小于1m; 4、配電室的天棚距地面不低于3m; 5、在配電室內設值班或檢修時,該室距配電屏(盤)的水平距離大于1m,并采取屏障隔離; 6、配電室內的裸母線與地面垂直距離小于2.5m時,采用遮欄隔離,遮欄下面通行道的高度不小于1.9m; 7、配電室的圍欄上端與垂直上方帶電部分的凈距,不小于0.075m; 8、配電裝置的上端距天棚不小于0.5m;
一、嚴格執行門衛制度,值班期間不得脫崗、替崗、串崗,不喝酒,不打撲克、下棋以及其他與值班無關的活動。 二、對外來人員進行認真詢問登記,未經許可不得入內,未戴安全帽禁止進入施工現場,外來人員嚴禁留宿工地。 三、嚴格值班制度,下班時間要認真檢查,預防材料、成品件以及其他物件的丟失,發現問題立即向值班管理人員匯報。 四、夜間值班要對重點部位進行巡邏,發現犯罪分子及可疑人員要進行盤問,并及時報告公安部門進行處理。 五、值班期間要做好交接班記錄,對發現的問題和丟失的材料要及時上報。 六、對所有進出施工現場的材料,認真做好驗證工作,辦理有關手續。 七、認真做好門前環境衛生工作,保持清潔。 (一)機動車輛在施工現場內行駛、移動時要注意觀察周圍環境和人員,減速慢行,確保安全; (二)嚴禁人貨混裝、裝運各種材料、物件要綁牢,自卸車斗內不準載人; (三)機動翻斗車在施工現場內行駛,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轉向、制動機構及燈光、信號等裝置應齊全、靈敏、可靠。行車時嚴禁載人。往溝槽(坑)中卸料要保持足夠安全距離; (四)使用手推車、要保持安全距離、裝物要牢靠、適度。 第五章場容場貌 第三十三條現場施工人員應佩戴帶證明身份的胸卡,提倡統一著裝。 第三十四條 施工現場應按照平面布置圖劃分生活區、作業區,建筑材料應按規定要求分類堆放,設置標牌,并穩定牢固,整齊有序。 第三十五條 施工現場道路、加工區和生活區應進行硬化,道路應采用混凝土硬化,并滿足車輛行駛和抗壓要求;生活區、加工區可采用磚鋪等其他硬化方式。 第三十六條施工現場攪拌等易產生揚塵污染的作業區應進行封閉作業。因堆放、裝卸、運輸等易產生揚塵污染的物料應當采取遮蓋、封閉、灑水等措施。風速四級以上天氣應停止易產生揚塵的作業,嚴禁從建筑物內向外拋揚垃圾。 第三十七條施工現場大門處應設置車輛沖刷設施,保持出場車輛清潔,避免行駛途中污染道路。 第三十八條建筑垃圾應集中、分類堆放,及時清運;生活垃圾采用封閉式容器,日產日清。垃圾清運應委托有資格的運輸單位,不得亂卸亂倒垃圾。不得在施工現場熔融瀝青、焚燒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質。 第三十九條 施工現場應設置良好的排水系統,保持排水暢通,無積水;合理設置沉淀池,嚴禁污水未經處理直接排入城市管網。 第四十條 對使用易產生噪音的機具應采取封閉作業,裝卸材料應輕卸輕放;未經審批,晚10:00至早6:00,中、高考期間,晚8:00至早6:00禁止施工。 第四十一條溫暖季節,現場須種植花草進行綠化,綠化面積應不小于生活區面積的5%。 第四十二條施工現場應按規定在邊角等處每隔15米設滅鼠屋,溫暖季節設置捕蠅籠,并設專人負責投放藥品。 第四十三條施工現場應制定消防管理制度,嚴格履行動火作業審批手續;配置消防器材集中存放點,生活區、倉庫、配電室(箱)、木制作區等易燃易爆場所須配置相應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應定期檢查,確保完好有效。嚴禁在施工現場內燃用明火取暖。 第四十四條施工現場應制定易然易爆及有毒物品管理制度,對購領、運輸、保管、發放、使用等環節嚴格管理,并建立臺帳。 第四十五條高層建筑(30米以上)應每層設置臨時消防水源管道(用2寸管),并留有消防水源接口,設加壓泵,配足消防水管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