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滅火器的安全周期為12個月,超期必須進行維修保養(yǎng)。因此用戶購置滅火器僅是開始,配置使用滅火器大量的工作還是在每年的檢測、維修和保養(yǎng)。使用單位應(yīng)當至少每十二個月委托維修單位對所有滅火器進行一次功能性檢查(俗稱滅火器年檢),
報廢: 1) 滅火器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必須報廢: 筒體按進行水壓試驗,不合格的必須報廢,不允許補焊。 筒體嚴重銹蝕(漆皮大面積脫落,銹蝕面積大于、等于筒體總面積的三分之一者)或連接部位、筒底嚴重銹蝕的。 內(nèi)扣式器
本標準規(guī)定了滅火器維修的術(shù)語和定義、總要求、維修條件、維修技術(shù)要求、報廢、試驗方法和檢驗規(guī)則。本標準適用于手提式滅火器、推車式滅火器的維修、報廢,適用于對滅火器維修單位的維修條件和維修能力的評價。其它類型滅火器的維修與報
一、以干粉滅火器為例: 新的干粉滅火器,出廠后滿10年報廢; 新購置的滅火器,只要未使用過、壓力表指針在綠區(qū)、鉛封未動過,一般5年內(nèi)有效;即將滿5年或一旦使用過應(yīng)當重新充裝,或一旦重新充裝過每2年
滅火器年檢的內(nèi)容: (1)每半年卸下氣瓶,稱量氣瓶內(nèi)二氧化碳的重量。手提式滅火器二氧化碳氣瓶的泄漏量大于額定重量的5%或7g(取兩者中較小值),推車式滅火器二氧化碳泄漏量大于10%時,應(yīng)按規(guī)定充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