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居民赴臺購置不動產須知 1.提供資料為個人身份證明公證書;2.總體辦理流程時間為4個月以內;3.可委托辦理貸款不高于房價50%; 4.臺灣房屋所有權為永久;
1.商品房銷售合同或預售合同; 2.《港澳居民往來內地通行證》等有效身份證明; 3.房地產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境外個人在所在城市購房的商品房預售合同登記備案等相關證明
你好,可以免契約,臺灣人在大陸買房流程茲就臺灣人/機構在大陸買房的基本流程示意如下: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支付房款→交付房屋→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房款從境外匯入的,買方(個人)應持以下文件向外匯指定銀行申請:1.商品房銷售合同
可以 不過只能買住宅不能買商鋪 「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動產物權許可辦法」內政部令 中華民國98年6月30日 (補登)臺內地字第0980125283號 【第六條之一】大陸地區人民取得供住宅用
大陸人士可在臺灣置產,但限制頗多.即所謂"345"限制. 1.買房三年不得轉售,三年後轉售將依臺灣稅制課稅. 2.不能在臺灣滯留超過四個月,即一年能夠在臺灣住四個月. 3.貸款成數不得超過五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