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開發商之所以會在沒有預售證的情況下開始賣房,主要有兩方面原因:一是工程進度沒達到要求,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要求比較嚴格,需要完成整個工程進度的2/3;二是資金回籠困難,辦理預售許可證是最后一道程序,需要將其他四證土
建設部明文規定,期房在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情況下,不可以銷售房屋以及以任何方式向客戶收取類似于“誠意金”、房款類的錢款。買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房子,如果房屋發生任何問題或許糾紛,也將不受法律保護,購房者可
建設部明文規定,期房在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情況下,不可以銷售房屋以及以任何方式向客戶收取類似于“誠意金”、房款類的錢款。買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房子,如果房屋發生任何問題或許糾紛,也將不受法律保護,購房者可
商品房沒有預售許可證,是不能買的;商品房五證如下齊全才能購買,商品房五證: 1、《國有土地使用證》 2、《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3、《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4、《建設施工許可證》 5、《商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可知,“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下簽約的合同均是部合法的,所以開發商在沒有 《房屋預售許可證》的情況下出售房屋屬于違法違規行為,從而和同也不具備法律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