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消防設施維修保養
報告書
建 筑 名 稱:
管理(使用)單位:
維修保養單位:
維修保養合同編號:
維修保養日期:
山東省公安廳消防局制
1997年8月
說 明
1、本報告書由建筑消防設施維修保養單位對建筑消防設施進行維修保養后逐項認真填寫,建筑消防設施管理或使用單位簽署意見后蓋章。
2、本報告書一式三份,送建筑消防設施管理或使用單位一份,報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一份,建筑消防設施維修保養企業留存一份。
3、本報告書每月填報一次。
建筑名稱
建
筑
消
防
設
施
類
別 □1、建筑防火分離和安全疏散設施
□2、消防給水設施
□3、防煙、排煙設施
□4、消防電氣和通訊設施
□5、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6、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7、氣體滅火系統
□8、水噴霧自動滅火系統
□9、泡沫滅火系統
□10、蒸汽滅火設施
(注:請在相關項前的“□”內劃 “√” )
設計單位
施工單位
調試單位
驗收日期
驗收情況
1、建筑防火分離和安全疏散設施
維修保養項目 維修保養內容
及運行情況 故障及排除情況 備注
防火門
防火窗
防火卷簾
防火閥
推閂式外開門
消
防
電
梯 轎廂內的
專用電話
首層消防專
用操作按鈕
消防電梯井
底排水設施
2、消防給水設施
維修保養項目 維修保養內容
及運行情況 故障及排除情況 備注
消防水池
室外消火栓
室內消火栓
管網閥門
水泵結合器
消防水箱
增壓設施
消防卷盤
消防水泵
3、防煙、排煙設施
維修保養項目 維修保養內容
及運行情況 故障及排除情況 備注
排煙窗開啟裝置
排煙垂壁
機
械
防
煙
設
施 送風口
壓差自動
調節裝置
機械加壓
送風機
消防電源
及其配電
機械排煙設施 排煙風機
排煙口
排煙防煙閥
消防電源
及其配電
4、消防電氣和通訊設施
維修保養項目 維修保養內容
及運行情況 故障及排除情況 備注
消防電源
自備發電機
疏散指示標志
火災事故照明
消防專用電話
火災事故廣播
5、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維修保養項目 維修保養內容
及運行情況 故障及排除情況 備注
水源
蓄水池、高位水箱
消防氣壓給水設備
設置儲水設備的房間
儲水設備
電動消防水泵
內燃機驅動消防水泵
報警閥
水源控制閥、報警控制裝置
系統所有控制閥門、電磁閥
室外閥門井中控制閥門
水泵接合器
水流指示器
噴頭
6、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維修保養項目 維修保養內容
及運行情況 故障及排除情況 備注
火災報警探測器
火災報警控制器
聯動控制裝置 防排煙設備、電動防火閥、電動防火門、防火卷簾等
的控制設備
室內消火栓、自動噴水滅
火系統的控
制設備
鹵代烷、二氧化碳、泡沫、干粉等固定
滅火系統的
控制設備
火災事故廣播、火災事故照明燈、疏散指示標志燈、消防電梯、非消防電源的控制設備
系統接線
系統接地裝置
7、氣體滅火系統
維修保養項目 維修保養內容
及運行情況 故障及排除情況 備注
噴嘴
貯存裝置
選擇裝置
管道及附件
防護區門、窗、洞口自動關閉裝置
防護區通風裝置
8、水噴霧自動滅火系統
維修保養項目 維修保養內容
及運行情況 故障及排除情況 備注
水霧噴頭
雨淋閥組
過濾器
傳動管
水源
供水裝置
9、其他滅火系統(系統類別: )
維修保養項目 維修保養內容
及運行情況 故障及排除情況 備注
維
修
保
養
結
論
簽 字
維 修 保 養 人 員 年 月 日
(維修保養單位簽字蓋章)
意 見
管 理 (使 用 ) 單 位 年 月 日
(蓋章)
甲方:*******有限公司(蓋章)
乙方:*******工程公司(蓋章)
根據國家和地方有關建筑消防設施的法規和技術規范,為了保障建筑消防設施正常運行,特簽署本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合同。
第一條:合同雙方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工程公司
第二條:合同承包范為***********************************。
(具體工程名稱和甲方報公安消防機構驗收或已經投入運行的建筑消防設施)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自動噴淋滅火系統
□消火栓系統
□噴淋冷卻系統
□泡沫滅火系統
□氣體滅火系統
□防火分隔系統
□防排煙系統
□應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統
□消防通訊設備□移動滅火系統
□其它消防設施
注:在選定對象的方框中打“√”,沒有的打“×”。
第三條:合同執行目標
根據國家和地方有關建筑消防設施的技術規范,對合同承包范圍進行維護保養,保障其正常運行。
第四條: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提供合同范圍內經公安消防機構認可的全部施工安裝竣工圖紙及所有消防設施的合法合格手續;承擔維修及元器件更換費用;負責消防設施系統的日常運行管理;發現問題及立即通知乙方并為乙方執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工作方便;按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支付方式支付乙方維護保養費。
乙方責任:
1、根據國家和地方有關建筑消防設施的法規和技術規范,對甲方提供的合同范圍內的消防設施進行維修保養,保障其正常運行(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和人為破壞等因素除外);對合同范圍內的消防設施除進行定期維修外,在接到甲方消防設施故障的通知后應在24小時內派人前往維修;定期向甲方和消防機構報告合同范圍內的消防設施的運行情況。
2、乙方以保養人工費計算方式收取本合同費用,維修保養期內設備元件磨損、老化等更換設備元件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全額承擔(設備元件可自購或經甲、乙雙方議定價格乙方代購)。
3、維修保養期內甲方因經營方式變更需要重新裝修,消防設施改造工程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全額承擔(價格經甲乙雙方議定,由乙方施工)。
4、維修保養期內如乙方人為損壞甲方設備,乙方原價賠償甲方。
5、維修保養期進行第六個月乙方應對消火栓管道防銹處理(補漆)。
6、維修保養期內乙方給甲方提供設備運轉檢測合格證明。
共同責任:遵守和執行國家、地方有關建筑消防設施的法規和技術規范;共同商定并執行《建筑消防設施維修保養守則》;定期共同向公安消防機構報告合同對象的運行情況并接受其監督。
第五條:合同執行期限
本合同執行自XX年1月1日起至XX年12月31日止。
第六條:合同金額、付款方式
合同金額:本消防系統維修保養費為人民幣*萬元正(¥*0000 .00 元)。
付款方式:本合同由雙方簽字生效后,由甲方在合同簽定第一周之內向乙方支付本年度維修保養費的30%(¥*000.00元);第七個月的第一周內向乙方支付另外50%(¥*0000.00 元);合同期內最后七天向乙方支付另外20%(¥*000.00元)。
□現金 □轉帳支票 □銀行托收 □電匯
第七條:違約責任
雙方不得無故終止合同,如有違約,則由違約方按未執行部份合同金額的50%向對方賠付違約金;
如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時限支付維修保養費用,按合同總金額3%向乙方支付滯納金;如乙方未按合同規定履行維保養職責,按合同總金額3%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其它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人代表或者其委托人簽字并蓋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第九條:雙方簽章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