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房屋買賣合同屬于要式合同。根據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可將合同分為要式合同與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要求必須具備一定的形式和手續的合同。不要式合同是指法律不要求必須具備一定形式和手續的合同。 不動產的合
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內容:1、雙方當事人情況;2、買賣房屋的基本情況包括位置、面積等;3、房屋的價格及付款方式;4、房屋的交付期限;5、雙方違約責任;6、產權登記或變更約定;7、雙方簽名或三方簽名其中,需要特別注意的事項有
一、解除的情形有兩種: 1、 賣方違約,買方解除合同 賣房人由于各種原因,往往會違約,比如房價上漲,遲延辦理過戶,拒不交付房屋,交付的房屋不符合約定,隱瞞真實情況等。如果賣方出現以上情況,買房人可以決
1、因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經核驗確屬不合格的; 2、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 3、出賣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內面積或建筑面積與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面積不符,面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