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理,無論從合同本身來說,還是從法律上來看,賣家的作法都處于劣勢。1.從合同上看如果單從合同約定角度看,合同中有約定全款交付的日期,買家可以按照該約定的交款期來履行合同。但由于房價變動很大,所以從人情角度說,如果已經具
已經付了全款了,不能在申請購房貸款了。你可以用房產做抵押貸款。
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24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建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3、租賃自住住房,房租超
符合條件的,是得先買房,后才能申請提取公積金支付購房款。如果你是繳納公積金所在地戶口,憑購房合同,購房付款憑證等,可以申請提取公積金用于支付房貸。過幾年裝修,如果你還在繼續繳納公積金,也是可以申請提取公積金用于裝修的。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