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用房,住宅用房,土地使用性質不一樣。
您好,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可以采取招標、拍賣或者雙方協議的方式,根據國務院《關于加強國有土地資產管理的通知》規定,商業性房地產開發性用地和其他土地供應計劃公布后同一地塊有兩個以上意向用地者的,都必須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
房地產開發企業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法律途徑有:出讓、劃撥、轉讓。一、以出讓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 1、內涵:土地使用權出讓,是指國家將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出讓...
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取得有劃撥和出讓兩種方法。 1、劃撥。用地單位的項目如果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要求,可以通過縣政府審批無償劃撥獲得劃撥土地使用權。這種使用權只有使用權,無權處分,轉讓土地。 2、出讓。出讓有
按用途劃分,可以劃分為國有農用地使用權、建設用地使用權,國有未利用地一般不確定使用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