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依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已簽訂出讓合同,交清地價后進行的土地使用權轉讓;
⑵已建建筑物的出讓用地、行政劃撥..." />
1、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程序 (1)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有建筑物的,要約定建筑物轉讓的內容; (2)向縣以上國土部門提交轉讓申請; (3)國土部門依法審查批準,審查內容為是否符合轉讓條件、與出讓限定
土地使用權登記機關是各級人民政府,需收回的由各級人民政府收回。縣級核發的土地使用證需收回的由縣級人民政府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的方式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等。出售是指轉讓人以土地使用權作為交易條件,取得一定收益的行為;交
住宅用地(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商品房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 工業用地(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工廠、工業區):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
對于房屋價值是否包含土地使用權價值這個問題,《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十一條有明確的規定:“被征收房屋價值是指被征收房屋及其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在正常交易情況下,由熟悉情況的交易雙方以公平交易方式在評估時點自愿進行
土地使用權指單位或個人依法或依約定,對國有土地或集體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處分的權利。 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自取得該地的土地使用權之時算起。房改房的產權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時間以該地塊地上房屋參加房改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