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年中央繼續堅持把支持“三農”作為預算安排和財政工作的重點,鞏固、完善和強化各項強農惠農財稅政策,突出加強農業基礎,促進農業發展和農民增收,扎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加大對農民的補貼力度。
大力支持農業生產發展。中央財政安排用于支持農業生產的支出3044.5億元(包括大部分農林水事務支出,列入環境保護科目的退耕還林支出,以及列入中央對地方財力性轉移支付科目的農村稅費改革補助支出等項目),增加441.9億元,增長17%。其中,用于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1022.8億元;小型農田水利設施建設和小型病險水庫治理84億元;農業綜合開發資金安排127.2億元,重點支持糧食主產區中低產田改造和中型灌區節水配套改造,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穩定和完善對產糧大縣獎勵政策,安排165億元;落實退耕還林后續政策,安排135億元,用于補助退耕農戶和加強退耕農戶的基本口糧田建設等;健全農業保險保費補貼制度,安排60.5億元;大力支持扶貧開發,安排167.3億元,創新扶貧開發機制。進一步加大對先進實用農業技術推廣應用的支持力度。同時,完善扶持生豬、奶業、油料生產發展的財稅政策措施。實施糧食最低收購價政策,適當提高稻谷和小麥最低收購價。
加快發展農村社會事業。
繼續提高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水平。安排570.4億元,增加205.6億元。從2008年春季學期開始,進一步提高免費教科書補助標準,適當提高農村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費補助標準,提高農村中小學生均公用經費水平,提高中西部地區農村中小學校舍維修改造測算單價標準,并對高寒等地區給予特殊照顧。全面落實普通本科高校、高等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安排223億元,增加125億元。實施并完善對中西部地區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政策。
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安排253億元,用于全面實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用兩年時間將籌資標準由每人每年50元提高到100元,財政補助標準由每人每年40元提高到80元,其中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補助標準由每人每年20元提高到40元。
繼續深化農村綜合改革。中央財政安排150億元,大力支持化解農村義務教育“普九”債務,并以此為突破口,加強清理化解鄉村債務。探索建立農村公益事業投入新機制。推行減輕農民水費負擔綜合改革試點,逐步解決區域性和行業性農民負擔問題。
多渠道增加“三農”投入。中央和地方分成的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繼續按規定用于基本農田建設和保護、土地整理和耕地開發等。地方財政也要增加“三農”投入,特別是土地出讓收入要重點向新農村建設傾斜,確保足額支付被征地農民的征地和拆遷補償費,補助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支出;逐步提高土地出讓收入用于農業土地開發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的比重。積極支持建立健全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并利用以獎代補等手段,調動農民和社會各方面增加投入。
近幾年年中央繼續堅持把支持“三農”作為預算安排和財政工作的重點,鞏固、完善和強化各項強農惠農財稅政策,突出加強農業基礎,促進農業發展和農民增收,扎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加大對農民的補貼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