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室施工的防火要求 地下工程施工中除遵守正常施工中的各項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和要求,還應遵守以下防火安全要求: 1) 施工現場的臨時電源線不宜直接敷設在墻壁或土墻上,應用絕緣材料架空安裝。配電箱應采取防水措施,潮濕地段或滲水部位照明燈具應采取相應措施或安裝防潮燈具。 2) 施工現場應有不少于兩個出入口或坡道,施工距離長應適當增加出入口的數量。施工區面積不超過 50m2,且施工人員不超過 20人時,可只設一個直通地上的安全出口。 3) 安全出入口、疏散走道和樓梯的寬度應按其通過人數每 100人不小于 1m的凈寬計算。每個出入口的疏散人數不宜超過 250人。安全出入口、疏散走道、樓梯的最小凈寬不應小于 1m。 4) 疏散走道、樓梯及坡道內,不宜設置突出物或堆放施工材料和機具。 5) 疏散走道、安全出入口、疏散馬道 (樓梯)、操作區域等部位,應設置火災事故照明燈。火災事故照明燈在上述部位的最低照度應不低于 5lx(勒克斯)。 6) 疏散走道及其交叉口、拐彎處、安全出口處應設置疏散指示標志燈。疏散指示標志燈的間距不易過大,距地面高度應為 1! 1.2m,標志燈正前方 0.5m處的地面照度不應低于 1lx。 7) 火災事故照明燈和疏散指示燈工作電源斷電后,應能自動投合。 8) 地下工程施工區域應設置消防給水管道和消火栓,消防給水管道可以與施工用水管道合用。特殊地下工程不能設置消防用水時,應配備足夠數量的輕便消防器材。 9) 大面積油漆粉刷和噴漆應在地面施工,局部的粉刷可在地下工程內部進行,但一次粉刷的量不宜過多,同時在粉刷區域內禁止一切火源,加強通風。 10) 禁止中壓式乙炔發生器在地下工程內部使用及存放。
第 1 頁 共 4 頁 地下室通風工程技術要求及質量標準 投標方采用設計制造標準和規范方面應采用下列規則,產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標準。國家標準沒有明確規定的,可采用行業標準或地方標準。如采用國際標準,則所采用的標準應不低于國內標準。這些標準應符合或高于下列標準的最新版本。 1、 《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J16-1987 2001 GB50016-2006 2、 《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45-1995 2001 2005 3、 《采暖通風與空氣調節設計規范》GB50019-2003 4、 《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設計防火規范》GB50067-97 5、 《建筑給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42-2002 6、 《通風與空調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43-2002 一、設計要求: 地下汽車庫通風、排煙系統采用機械通風系統,通風管道材質、風機型號規格、管道及風閥設置必須滿足消防要求。注意防火分區、防煙分區設置。考慮送排風機房噪音對周圍環境的影響,要考慮消音處理。機房內、車庫的管道和設備安裝,要求有清晰的安裝剖面詳圖。 地下車庫平時設送、排風兼排煙系統。平時為誘導式通風系統。風管敷設在梁下。 二、配合要求: 入場施工前,需按照我司要求的時間節點并結合土建圖紙,提供管道預留洞位置,并報我司及總包單位審核。在施工中根據土建工程的進度安排專人預留洞、預埋管,并且相互應配合,不應產生漏埋和錯埋,以免造成人力、物力的浪費,在最后的施工階段,土建及安裝雙方面更應注意密切地配合,對各自的成品相互加以保護,對工程的竣工驗收創造良好條件。結構預留洞圖應有總包、監理及設計院的會簽,會簽單報我司存檔。 注:其它要求及做法詳見國家及地方有關規范、規定、要求。 三、技術要求與質量標準 ㈠ 通風管道及配件技術質量要求 1.1材料要求: 1.1.1各類風管采用鍍鋅鋼板制作,法蘭連接,風道鋼板厚度均按《通風與空調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43-2002規定執行。 1.1.2 風口采用鋁合金制作,噴塑,白色。 1.1.3 柔性短管的長度一般為200mm,防排煙通風系統所用部件材料必須采用不燃材料制作。 1.1.4 新風吸入端風管進行保溫,保溫材料采用30mm厚帶鋁箔離心玻璃棉板,保溫層不得有空隙和損壞。
1. 地下室有施工單位施工,機焦側煙道窗戶,強制通風,軸流風機,局扇全開。 2. 地下室無施工單位施工,機焦側煙道窗戶煙道西頭,10#,16#位置各留一扇其余的全關;強制通風每2小時開半小時;通知電工軸流風機10#,16#留2臺不關其余全關;局扇關閉。 3. 煤氣班長要關注地下室施工情況,地下室無施工后,及時按規定將通風設施關閉,并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