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規定首套房利息下調0.7 個別銀行上浮20%算...關于企業給職工繳納養老保險的規定是什么樣的連鎖法規折舊費用和其他的賠付探親假最新規定2014法規請問:法院結案包括鑒定期限在內,國家規定多長時間結...國家法定節假日不按規定放假法院調查資產我想請問我們縣教育局規定說缺編學校的老師不能考調
雖然企業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的長短,只是涉及繳納稅款的時序問題,但是國家每年財政收入的要求、通貨膨脹或者緊縮等經濟情況的變化等多種因素的影響決定了,若不對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作一個基本要求,仍然會影響到國家的稅收利益。所以,國家需要根據不同類型的固定資產的共有特性,對不同類別的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作一個最基本的強制規定,以避免國家稅收利益受到大的沖擊。原內資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并未對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作直接的規定,而是籠統的規定,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參照國家其他有關規定執行。原外資稅法實施細則則對固定資產的最低折舊年限作了規定: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短年限如下:(一)房屋、建筑物,為20年;(二)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三)電子設備和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以及與生產、經營業務有關的器具、工具、家具等,為5年。本條基本沿用了外資稅法實施細則的規定,但也作了小幅度的調整:首先,增加授予了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可以作除外規定的權力;其次,將飛機的折舊年限從5年改為10年;再其次,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的最低折舊年限從5年改為3年;最后,將電子設備的最低折舊年限從5年改為3年。本條的規定,具體可從以下幾方面來理解。(一)房屋、建筑物的最低折舊年限為20年。房屋和建筑物作為最主要的固定資產,其構造、屬性等方面相對較為特殊,使用壽命相對較長,價值相對較高,其使用價值的體現也是一個相對較長的過程,根據收入與支出配比原則等要求,其折舊年限也應相對較長,所以本條規定,房屋、建筑物的最低折舊年限為20年,這基本能反映房屋、建筑物的現實使用情況。本條所說的房屋、建筑物,是指供生產、經營使用和為職工生活、福利服務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其中房屋,包括廠房、營業用房、辦公用房、庫房、住宿用房、食堂及其他房屋等;建筑物,包括塔、池、槽、井、架、棚(不包括臨時工棚、車棚等簡易設施)、場、路、橋、平臺、碼頭、船塢、涵洞、加油站以及獨立于房屋和機器設備之外的管道、煙囪、圍墻等;房屋、建筑物的附屬設施,是指同房屋、建筑物不可分割的、不單獨計算價值的配套設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內的通氣、通水、通油管道,通信、輸電線路,電梯,衛生設備等。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條 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為20年; (二)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家具等,為5年; (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五)電子設備,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