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我國第一個專門規范房地產經紀行為的部門規章. 住房城鄉建設部有關負責人表示, 《辦法》的出臺,是全面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房地產 調控的重要舉措,
為了規范房地產經紀活動,保護房地產交易及經紀活動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房地產經紀活動,應當遵守本辦法。本辦法所稱房地產經紀,是指房地產經紀機構和房地產經紀人員為促成房地產交易,向委托人提供房地產居間、代理等服務并收取傭金的行為。
房地產經紀是房地產中介的一部分,也是經紀行業的一個分支。房地產經紀是基于房地產這個特殊商品所形成的市場而產生的,是指房地產經紀機構以收取傭金為目的,為促成他人房地產交易而從事居間、代理、提供房地產信息等活動的經營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