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佛山限購令|佛山限購令細則廣東省的住房“限購大軍”又擴容了。在繼廣州2月24日發(fā)布落實“新國八條”的限購令,深圳3月2日出臺細則之后,佛山于3月18日正式對外發(fā)布《關于貫徹國務院房地產調控政策進一步促進佛山市房地產市
省級城市基本差不多限購令細則最為核心的當然是限購多少套房了。貴陽限購令和“國八條”實施細則內容基本一致。限購令對在本市城區(qū)范圍內已擁有一套住房的當地戶籍居民家庭、能夠提供本市1年以上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當地戶籍
您好,依然限購。給您一個政策參考。限購令是從2010年5月1日開始實行額一個細則。具體內容如下: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員為本市戶籍居民的家庭),限購兩套住房;對于能夠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
政府為了調控房地產市場出臺新規(guī),規(guī)定已有1套住房的南寧市戶籍居民家庭能夠提供在本市行政區(qū)域內累計1年以上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無住房居民家庭,在大連市區(qū)范圍內限新購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對
政府為了調控房地產市場出臺新規(guī),規(guī)定已有1套住房的南寧市戶籍居民家庭能夠提供在本市行政區(qū)域內累計1年以上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無住房居民家庭,在南寧市區(qū)范圍內限新購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對